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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是否实行数量管制和允许个人经营出租车,境外各地政策不一。内地城市均实行数量管制并推行公司化经营和员工化管理。限量牌照必然产生牌照租价、个体劳动、司机收入水平取决于劳动力供求和出租车服务供需状况是出租车行业的经济学特征,从境外出租车管理模式可见管制政策处于不断调整中、数量管制是经验性结论、公司经营与个体经营各有利弊,因而内地现行数量管制下通过招投标发放短期牌照和推行公司化经营有相对合理性,但牌照发放可由无偿改为有偿、可设定较高条件放开个体经营作为公司化经营的补充、公司化经营不必强求员工化管理。

  • 标签: 出租车 数量管制 经营者准入资格
  • 简介:先行付款制度是作为调整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定的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对华沙公约体系现代化和一体化的创新因素之一。该制度在国际航空运输立法的新时期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对保护航空旅客运输事故中的受害权益具有一定的法律作用。但是,该制度制定十多年来从理论到实践当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具有软法性质,实则是一个空虚的法律架构,因而有必要对此制度做必要的考量和检讨,以利于我国正确运用和在国内法中加以合理规定。

  • 标签: 《蒙特利尔公约》 先行付款制度 损害赔偿 立法检讨
  • 简介: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性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的问题等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 标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合同纠纷案 电信服务 公司 合同条款 徐州
  • 简介:数据化为基础的信息网络社会具备显著的间接性特征。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属于构成要件要素,以行政裁量取代了对网络服务提供主观责任的规范判断,突破了消极责任原则的约束,为网络服务提供创设了间接刑事责任。应当坚持刑法中的消极责任原则,将本罪修正为“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属于量刑情节。在预防性司法的理论进路下,应在社会风险管理的整体意义上理解犯罪风险预防,以《网络安全法》第74条为基础,以网络服务提供为规制对象,构建层次分明的法律责任体系。具体来说,在能够认定网络服务提供具有间接故意或过失时,适用“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不能明确认定其主观责任时,充分发挥刑法规范的积极调控功能。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间接刑事责任 消极责任原则 法律责任体系 预防性司法
  • 简介:微课能够将教学内容进行碎片化,以短小精悍的视频方式讲授独立的知识点,使教学趣味化,使学习过程具备可重复性。本文就是在法律文秘资源库平台中,选取其中的《特殊防卫--丈夫怒杀强奸犯罪吗》的微课为视角,初步探析微课设计制作的相应经验。

  • 标签: 刑法 微课 微课设计
  • 简介:为应对我国《劳动法》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僵化规定,国家在2012年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其中第11条肯定一定条件下变更劳动合同的非书面化,但在实施过程中,该条款依旧存在着适用困境。本文从《司法解释(四)》第11条出发,从理论和法律实务角度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制度现存问题加以分析,结合利益平衡原则,针对如何避免用人单位滥用权利和修正劳动弱势地位提出建议。

  • 标签: 劳动合同变更 利益平衡 《司法解释(四)》第11条 非书面
  • 简介:《意大利刑法典》第114条第1款的减轻情节作为单一制下同等责任、同等处罚原则的例外,要求参与行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极小.意大利判例和学说均认为该情节只具有客观属性.其与条件说之间的矛盾促使各方在共同犯罪领域由自然的因果关系论转向规范的归责论,于非必要的贡献项下,该减轻情节在理论上获得了一定的适用空间.但从规范到解释的双重绝对化及具体评价中的反向观察视角,都限缩了其成立范围,同等处罚、整体偏重才是意大利共同犯罪中刑罚裁量的基调与现状.于量刑阶段分别考察每个参与行为的现实作用是其近期的改革动向.我国共同犯罪制度以罪刑相适应为目标导向,主犯构成了共同犯罪的基准态,因此,从犯的认定成为量刑之关键.我国《刑法》中的从犯较之于《意大利刑法典》中作用极小的贡献,成立条件更为宽松,适用上也更为常态化.为了使从犯能够充分发挥均衡罪刑的机能,在解释中不宜过分限缩其成立范围.

  • 标签: 共同犯罪 单一制 作用极小的贡献 非必要的贡献 从犯
  • 简介:<正>电商代表公司高级法律顾问赵治认为,后悔权不但必要,而且是可行的。从多年的实践经验看,不仅对于解决网购中出现的冲动消费和误购的问题有积极意义,而且对于树立自身企业的形象、提高用户消费体验也是非常有积极作用的。整体上说,后悔权的规定对电商企业也有树立消费网购的信心、进一步确定电商产业的整体优势等意义。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巡视员聂林海认为,该规定不像有些网商想的那么可怕,虽然是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有条件,包括"四个方面的限制和一个敞口",还有一个条件是运费的承担以及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这些都能防止权利的滥用。

  • 标签: 后悔权 法律顾问 网购 冲动消费 自身企业 网商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对网络用户直接侵权时,网络服务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进行了规范。但这两款内容过于原则,需要运用解释论的方法予以细化。第36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侵权责任的规定要在权利人、社会公众、网络服务提供之间达到更为合理的平衡,有待将来的司法解释进行完善。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网络服务提供者 通知移除 知道
  • 简介:由于假定垄断测试本身"以价格为核心的单边市场逻辑"的限制,SSNIP测试在网络市场语境下界定相关商品市场遇到了若干困境,结合网络市场的网络外部性以及双边市场的特点,本文从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出发,首先通过质疑一审判决的判决理由以及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适用SSNIP测试的合理性:其次在驳论后立论,阐述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不具备适用SSNIP测试前提的理由:网络效应、双边市场和平台整合性,揭示出在网络反垄断案件中界定相关产品市场的困境;最后针对困境,论证SSNIP测试的修正思路,主张摆脱以价格为核心转而采用以性价一体化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 标签: SSNIP测试 价格敏感度 网络效应 双边市场 性价一体化核心体系
  • 简介:近几年来,由于证券市场的风起云涌,人们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日益凸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市场监督机构也加大了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但对于市场中介机构,尤其是与证券市场发展息息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应该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第三,主要是证券投资的民事法律责任却缺乏明确的规范,尽管其行政责任已经很明确[1].本文拟从股票发行上市及交易的角度,对律师对第三(主要是指证券市场投资)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以下简称"律师对于第三的责任")作出初步的研究.

  • 标签: 证券 第三者 民事法律责任
  • 简介: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责任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本文从两个方面论证了机动车第三责任保险的制度价值:从哲学的角度看,责任保险体现了分配正义的理念;从法理学的角度看,责任保险对机动车受害人的利益给予了特别的尊重和充分的保护.2003年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的"酒后驾车险",同样体现了分配正义和保护弱者的理念,具有其合理性.

  • 标签: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分配正义 酒后驾车险 民事赔偿责任
  • 简介:沉默权问题与侦查讯问是紧密相关的,沉默权制度的实施将直接影响到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行为策略的实施和利益的分配。传统上关于沉默权问题的探讨过于抽象和意识形态化,无法使人得出对沉默权的理性认识。以经济学的市场商品理论来理解沉默权,从该视角审视这一制度,帮助研究们全面、理性地认识沉默权,并借此分析侦查讯问的互动状态,得出沉默权制度有利于保护无辜的结论。

  • 标签: 侦查讯问 沉默权 市场 商品
  • 简介:2014年4月30日,广西自治区人民检查院隆重召开大会,表彰最高检第八次“双先”评比中广西5个分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和“集体一等功”的基层检察院及5名先进个人。当5个基层院登台授匾合影的一刻,首次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的武宣县检察院成为让人眼睛一亮的聚光焦点。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武宣县 集体 检察机关 获得者 广西自治区
  • 简介:"超医保不赔"条款是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其效力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尺度不一。本文从该条款的法律属性探究着手,论证了其免责条款的法律性质,提出了该条款的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并从条款效力的不同认定结果阐述了司法裁量的原则和尺度。

  • 标签: 超医保不赔 免责条款 司法裁判
  • 简介:如何在纷争解决机制之设计上,提升面对大鲸鱼之小虾米“接近正义”的可能性,长久以来一直为民事程序法学所面临的重大挑战。立法除了在诉讼制度中试图设置有助于弱势能尽量克服起诉之经济门槛以迈入法院大门主张权利之机制外,亦不断尝试开展有利于消费之替代性纷争解决制度。本文以台湾地区“金融消费保护法”对英国“PrivateOmbudsman”制度之借镜以及该法研议过程之转折为例,分析此项开拓替代性纷争解决途径之尝试所挑起的课题与所带来的启示。英国在金融消费争议领域中发展出之“PrivateOmbudsman”机制,与传统的调解与仲裁等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均有所不同,其“片面强制管辖”与“片面拘束力”之设计,为消费创造了一个友善的寻求救济管道。本文认为,在消费对金融机构就后者提供之商品服务所引起争议之脉络中,采取此等规范设计,并不至于产生“违宪侵害金融机构诉讼权与程序选择权”之问题。不过,得以“合宪地”采取此种程序机制设计,并不当然代表立法即应追随英国脚步实行“PrivateOmbudsman”机制。本文在检讨此课题之过程中,对于民事程序法学值得于未来进一步拓展的研究方向,提出若干建议。

  • 标签: 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 民事诉讼 金融消费争议 金融公评人 接近正义 片面强制管辖
  • 简介:互联网广告发布的认定与相应的责任配置对消费权益保护和互联网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此采纳了'审核加控制'标准,限缩了广告发布的外延,没有考虑与民事责任的衔接.互联网广告发布认定应采'呈现'标准,将消费的认知考虑在内.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互联网广告发布的民事与行政责任配置进行了梳理,就其虚假广告责任和消费信息保护责任进行了特别论证,强调在行政监管之外,应重视司法对互联网广告活动的规范作用.

  • 标签: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 广告法 虚假广告 用户信息
  • 简介:某男甲,一日凌晨接到前妻乙的电话,得知其被丙强奸。甲随即找到丙进行责骂并殴打,丙逃走。随后丙打电话给甲,劝甲不要冲动,有事好商量。甲称此事不会就此罢休。后双方多次为此协商,在协商过程中甲曾数次追打丙。最后丙提出用赔钱的方法来解决,甲提出要对方赔偿10万元,经丙还价为5万元。此后甲数次打电话索要该款,说如不给钱,则将此事闹到丙家。丙交给甲2万元现金并出具3万元的欠条。甲将现金及欠条交给了乙。

  • 标签: 敲诈勒索罪 赔偿 强奸 债权 民事 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