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正司法是司法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强调“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并就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这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对司法公正的高度重视,回应了社会和公众对司法公正的高度关切,为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了基本遵循。
简介: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体系之间的关联点不是风险概念,而是安全问题。政治层面与公共政策上对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导致预防成为整个刑法体系的首要目的。刑法体系在目的层面向预防的转变,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的刑法体系。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法益论的流变及困境与刑事责任根据的结构性嬗变上,也体现在教义学中其他理论(包括不法论、罪责论、实质化、因果关系与归责论、故意理论以及被害入学)的调整与重构上。风险刑法本质上是一种预防刑法。刑法的预防走向对传统的自由主义与形式法治国构成重大的威胁。有必要在正视预防的前提之下,从现有的体系中发展出合适的控制标准,包括强化刑法内部的保障机制与宪法上基本权利的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