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理论对中国法治精神的启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市民社会概念有悠长的演变过程,第一个将市民社会与国家概念做出学理区分的是黑格尔,他沿用了市民社会一词并赋予它新的含义。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虽然它的形成比国家晚。”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概念在批判的基础上完善了该理论。关于何为市民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
作者 仝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淮海论坛》 2014年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