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公益性服务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06]34号)的统一部署,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对全省各县(市、区)农村公益性服务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情况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组、巡视组的打分情况,结合平时的工作进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武汉市江夏区等48个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武汉市黄陂区等48个县(市、区)为合格等次(名单附后),现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