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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世界的希望。然而少年正处于成长发育的早期阶段,是其一生中最易沾染不良行为的时期,滑入犯罪的概率极高。二战后特别是60年代以来,少年犯罪在大多数国家里呈增长的趋势,它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联合国于1985年通过和核准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即《北京规则》正是为解决少年犯罪问题而

  • 标签: 少年犯罪 少年刑事审判 少年司法 刑事责任年龄 违法犯罪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简介:通过对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和条件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取保候审的功能在立法和司法中出现了两次异化,这体现出取保候审实体化的问题。取保候审的实体化具有惩罚化、实体裁判预期化和变相刑罚化的特征。在取保候审实体化的背后,体现出我国刑事诉讼法依附于刑法的深层次问题。没有对这一问题的深入认识,学者们对取保候审提出的改革方案都会面临困境。

  • 标签: 取保候审功能 实体化 异化
  • 简介:实体物之物权观之僵化,减少了私法(自治)体系之融贯性,从而使概念不经济了。科斯界定无体电波之财产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之前提条件,在于定分而已。土地使用相邻关系之界分,不是以物理疆界为标准。物权法定作为私法自治之例外说法,并不能成立。对于占有,不应由现实管领独占而排除其它指涉。侵权法中的实体物之物权观之结果不法说,造成了过失客观化,违反了私法自治之过失责任原则。“财产利益”应取代物作为财产权利之分析起点。概念之经济性在财产法律之表现,不是单一概念之闭锁,而是其概念与法律体系是否融贯。

  • 标签: 物权观 私法自治 物权法定 过失责任 财产利益 概念经济性
  • 简介:<正>莫晓芙(以下简称莫)。《中外法学》1989年第6期发表了袁红冰,徐友军的对话录,題目是"对我国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认识"。你是否看了?李心鉴(以下简称李);看了。北大未名湖畔青年学人的漫谈,挺有意思。莫;他们谈了不少问题,其中的一个问题还比较新,这就是刑诉中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关系问题。李:说比较新,在国内确实.而在国外,很多年以前它就是一个倍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了。在日本,它关系到刑诉制度的指导思想、目的、现代特色等刑诉法学中最重大的问题。莫:有那么严重?我对这个问题在国内刑诉中的表现挺有兴趣,你能先谈谈它在日本是怎么回事吗?

  • 标签: 正当法律程序 实体真实 日本学者 刑诉法学 被告人 真实主义
  • 简介:刑事和解是解决已然犯罪的一种方法,它具有两个层面,一是实体性,即一种解决已然犯罪的结果,以道歉、赔偿等方式实现部分或全部刑事责任;二是程序性,即刑事和解实现的过程,目前可通过三种司法方式——国家司法、协商性司法和恢复性司法实现。刑事和解解决了部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说其内容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刑事和解是在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前提下进行的,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在追究犯罪的程序中地位上升,犯罪嫌疑人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对较轻。

  • 标签: 刑事和解 实体性 程序性
  • 简介:在“美国博彩案”等争端中,服务贸易国内规制问题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也折射出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内规制自主权的平衡难题。《服务贸易总协定》国内规制条款可分为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其中实体规则受到了高度关注。从WTO国内规制工作组2009年草案等最新谈判进程和争端入手分析可以发现国内规制实体规则存在的缺陷,对此我们可以从明确国内规制与市场准入的界限、破解国内规制实体措施重合难题、掌握必要性测试纪律发展趋势等方面加以应对。

  • 标签: 服务贸易自由化 国内规制 国内规制自主权 必要性测试
  • 简介:2013年实施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可以依据尚未对我国生效的国际条约予以确定,从而拓宽了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范围。然而,该司法解释对我国尚未缔结的条约在法律适用中具有的特殊地位、选择适用我国尚未缔结条约的方式、适用我国尚未缔结的条约是否限于“援引”与“合同领域”和他国之间的双边或非开放性条约可否适用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我国的理论与实务部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尚不够深入,深入分析研究上述问题有益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理论与实践。

  • 标签: 法律适用 尚未缔结的条约 法律地位 适用范围 选择方式
  • 简介:在刑法教义学中,如何通过法律解释方法达成刑法的公正性与法益的安全性,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刑法的逻辑方法的正确运用具有重要意义。这种刑法逻辑方法包括形式逻辑方法和实体逻辑方法。在认定犯罪的时候,要进行形式逻辑判断和实体逻辑判断。形式逻辑的判断侧重于对法条的形式特征的界定,尤其是涉及对法条之间逻辑关系的确定。而实体逻辑的判断则偏向于对法条的实质内容的界定,尤其是对法条的内容进行价值考量。

  • 标签: 刑法教义学 逻辑方法 形式逻辑方法 实体逻辑方法
  • 简介:在侵权行为与受害人特殊体质相竞合引发较大损害时,根据“蛋壳脑袋”规则,加害人不得援引受害人特殊体质减轻责任,但该规则已呈现松动之迹象。以因果关系理论诠释受害人特殊体质,不仅得出的结论并不透明,而且遮蔽了对受害人特殊体质的价值判断过程。在受害人特殊体质应否以及如何影响侵权责任问题上,应立足于损害的公平分配、受害人的行为自由、损害预防的效率等价值,区分加害人故意、加害人知悉受害人特殊体质、仅受害人知悉其特殊体质、受害人不知其特殊体质以及侵权行为之特性,为灵活的类型化判断。

  • 标签: 特殊体质 责任分担 因果关系 利益衡量
  • 简介:仲裁实体法是仲裁庭据以作出裁决的支配争议实体问题的法律。它是确定争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判定争议是非曲直的主要法律依据,对仲裁裁决的作出有着决定性意义,深为当事人关注。对于仲裁实体法,各国仲裁法一般均无专门的规定,而多由其国际私法规则调……

  • 标签: 实体法 涉外仲裁 国际私法规则 当事人权利 仲裁庭 适用
  • 简介:<正>提起公诉,是联结侦查与审判活动的中间环节,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如何保障检察机关正确地行使国家追诉权,如何监督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活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从比较的角度,就如何加强对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活动的法律监督谈一些看法。一、对起诉实行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在人类诉讼史上,对犯罪的控告经历

  • 标签: 检察机关 被害人 刑事被告人 审查起诉 法律监督 提起公诉
  • 简介:司法机关办了错案,最有权威的法定监督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监督纠正,还有什么机关能监督纠正?《监督法》对个案监督问题既没有作出肯定的规定,也没有作出禁止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行使监督权并不违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正确行使个案监督权.是个确需研究的问题。

  • 标签: 宪政 个案监督 监督法
  • 简介:重视人内心的儒家化法律传统,重教化轻报应德主刑辅的法理念,以及重视国家轻视个人的义务本位的法权观,是形成我国刑法主观主义的法律文化根源。现今刑法学界所说的刑法主观主义,是传统刑法文化与主观主义之合体。刑法主观主义在当下体现为对主观罪过过于依赖、对人身危险性过于关注,以及犯罪特殊形态认定中的主观倾向。刑法主观主义对我国刑事法治具有重大危害,它导致定罪量刑随意出入人罪,使得刑事规则主义的生成颇为困难,并且冲淡了客观行为的定型意义,由此出现了一些影响极坏的冤假错案。要想减少并消除刑法主观主义的危害,必须把与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相融合的主观主义逐出刑法领域,取而代之的应是刑法客观主义。

  • 标签: 法文化 刑法主观主义原则 现实体现
  • 简介:实现公正是法哲学的核心问题。在我国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尤其是目前正处在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纠缠在一起,在这样一个价值观剧烈冲突、客观标准剧烈变动,对于实体是否公正不好判断的情况下,程序上的公正就尤为重要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发生冲突时,应有正确的价值选择以期实现司法公正,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 标签: 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 价值选择
  • 简介:1999年修宪,明确规定我国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是依法行政,这就要求行政官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首先要学法、懂法,自觉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文中结合现状,以权力监督过程中的困难、个别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的成因为切入点,提出了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对策,期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 标签: 权力 监督 完善 困难 成因 对策
  • 简介:<正>一侦查监督是刑事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实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需要,是保证公安机关正确地追究犯罪、保护人民民主权利的需要。侦查监督的内容一般是监督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是否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地是指:(1)监督有无错捕、漏捕、错起诉、漏起诉的案犯;(2)监督公安机关在立案、搜查、羁押、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时,有无违法行为;(3)监督公安人员在侦查活动中,有无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情况等。人民检察院要完成以上监督任务,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来实现。《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逋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93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

  • 标签: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 侦查活动 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 简介:一、监所监督的概念和特征监所监狱,亦称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监所监督的含义,具有广义与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监所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的活动以及组织劳动教养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狭义的监所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各项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行刑司法检察制度,本文采用的是狭义的监所监督。监所监督具有如下特征:(一)监所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根据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 标签: 检察院 监狱法 监所检察 未成年犯管教所 法律监督 监狱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