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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是与末成年违法犯罪人员打交道的首要关口,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采取的手段、方式和方法,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今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逐步上升,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我国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及人员如何在今后执法中遵循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有关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的规定,不仅会影响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声誉,而且也将对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效果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在分析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有关未成年人案件侦查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在未成年人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供有关部门及人员参考。

  • 标签: 未成年人 国际刑事准则 侦查 对策
  • 简介:刑诉法修正案中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不仅有助于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剐保护,实现特殊预防,而且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对不起诉制度的完善也具有重要价值。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附条件不起诉立法也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罪刑条件要求过于严苛;监督考察主体不适格;附加条件不具针对性;被害人保护重视不够;裁量权缺乏有效控制。针对存在的上述缺陷,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包括:适当放宽罪刑条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监督考察主体;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规定附加义务;被害人同意作为适用的必要条件;决定作出前应征求人民法院的意见。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立法建议
  • 简介:刑事诉讼法的修正,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它针对未成年人轻罪案件,对其不予起诉而附一定的期限和条件,再根据其表现来决定是否终止诉讼程序的一种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应区别于原三种不起诉制度的一种独立制度。该制度入律,经过了一定时间的司法实践及理论论证过程,它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总体要求。对该制度的程序构造,一是有法定刑、酌定条件和程序条件等适用限制;二是除法定考察条件外,可针对具体情形增加条件;三是其决定应提交检委会。对于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力问题,笔者认为在考察期外发现新的犯罪,可撤销不起诉决定,予以追诉。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暂缓起诉 刑事诉讼法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中的程序性制裁机制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这种程序性制裁机制的建立在法理学、程序正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等三个方面均具有正当性。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虽然规定了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律援助等诸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程序性规范,但在很多情况下却没有规定违反这些程序性规范应当承担何种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如何救济等内容,需要从进一步明确后果、完善救济程序等角度予以规范。

  • 标签: 未成年人 程序性制裁 机制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不公开审判作为一项原则为各国立法例所确认,但具体规定各不相同。本文根据英、美、日、德、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等的相关立法,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不公开的范围、时点、阶段和媒体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报道禁止等四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不公开制度有更深的了解,从而为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基础和立法借鉴。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不公开审判 比较
  • 简介:近年来,社会调查在未成年人刑事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亦面临着现实国情与国外惯常做法的双重冲击。当下,尤要妥善处理社会调查之“过”与“不及”,复归本源,全面考量其价值取向,审慎推动本土化。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社会调查 安置前报告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情况等进行调查,标志着作为现代未成年人司法最基础、最核心制度之一的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目前新法实施已逾周年,贵州作为未成年人犯罪易发高发省份,社会调查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如何,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是否得到发挥,还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如何完善,即是本文试图探讨的内容。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社会调查 实证研究
  • 简介:在未成年人刑事审理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相对于成年人而言,更具有其特殊性,所涉及到的量刑因素,除法律规定的以外,还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也较成年人更复杂,量刑幅度较成年被告人更不好把握;同时为了有利于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的比例较高。如何在量刑及适用刑罚上更有利于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是值得探索和思考的问题。在未成年刑事庭审中适用量刑答辩,既必要,也可行。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量刑 量刑答辩
  • 简介: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的普及,未成年人接受事物的渠道越发宽泛,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无法抵御各种不良侵蚀。畸形的需求欲望,易激惹的情绪感,不良的心境,很低的挫折承受能力以及某些不良心理、精神障碍等越来越多地呈现。笔者对2006年-2008年三年来的11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测试结果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90%以上的涉罪的未成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偏差。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不良心理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实践 挫折承受能力 2008年
  • 简介: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未成年人刑事特别诉讼程序,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日趋完善,在保障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益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时,该程序的设立也对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更好地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成为各级检察机关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办理机制的宗旨。秉承该宗旨,应运而生的“圆桌审判”方式已经在法院系统初见成效,但检察机关在“圆桌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很少被提及。“圆桌审判”对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既有积极意义又有消极影响,检察机关应当携手法院从完善“圆桌审判”的制度设置着手,进行全面规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 标签: 圆桌审判 检察机关 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
  • 简介:随着“教育、感化、挽救”司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理论和实务界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而对比之下,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却不够重视。在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发生后,刑事诉讼关注点聚焦在如何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却较少思考其各项权利是否得到及时充分保障,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被遗忘的人”。在刑事司法中,应该从诉权保护、隐私保护、司法救助、监护权变更等方面着手,构建起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立体化保护网。

  • 标签: 未成年刑事被害人 权利保护 办案机制
  • 简介:非犯罪化处理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的最佳途径之一。当前我国正处于未成年人非犯罪化实体处理和程序处理的发展时期,在现阶段实体层面难有实质突破的情况下,完善程序层面相关制度设置尤为重要。就司法程序而言,在三机关非犯罪处理推进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便是检察机关守好"逮捕"与"起诉"这两道关口。然而,当前有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过于重权力配置,轻权利救济。故此,着重构建并完善援助律师辩护的有效和救济机制、检察官中立客观审查的保障机制、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是提高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质量的核心。

  • 标签: 非犯罪化 逮捕权 起诉权 保障
  •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为社会各职能部门所关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法释[2006]1号,简称1号文)的出台,正是顺应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为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人员解决许多实务性的问题,如该文对未年人入几类常见案件的罪与非罪作了界定,对宣告缓刊、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等情形,都作了较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该文较95年9号文件一步确定了几个理念,着重强化了未成年人的帮教条件和退赔情况,为我国少年法的出台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 解释 思考
  • 简介:2013年,北京市将开展300例未成年人刑事社会调查试点工作。据了解,2012年,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开展了百例未成年人刑事社会调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自2012年6月至12月共办理案件120件。2013年,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社会调查 北京市 试点 青少年违法犯罪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予以规定,是修法的一大亮点,也是对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完善。最高人民法院起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解释的宗旨是立足实际,确保解释符合立法精神,同时吸收少年法庭成熟的工作经验,有效解决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细化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对未成年被告人、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 诉讼程序 审判实践 司法解释 修改完善
  • 简介:按照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注意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配合,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应当设立指导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的专门机构。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配套工作 体系 司法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 专门机构
  • 简介:强索行为作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一种普遍而又典型的行为,由于目前缺乏判断强索行为主观动机和暴力程度等因素的客观标准,增加了司法实务中处理的困难,经常会引起司法实践的困扰。对于未成年人的强索行为,有的主张按照传统刑法从严处罚;有的主张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从宽处理。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融入到对具体涉罪未成年人处理办法中,建立统一适用的司法处遇标准,设计具有个别化的司法处遇措施,有助于统一对未成年人强索行为的法律适用和司法处遇,贯彻保护社会利益和未成年人利益的双保护原则。

  • 标签: 未成年人 强索行为 定性 司法处遇
  • 简介:就未成年人轻罪案件而言,非刑罚化处理的价值主要体现为有利于减少未成年被告人回归社会的障碍,有利于在量刑上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及有利于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感召力等方面。当然,未成年人轻罪案件适用非刑罚化应当具备犯罪事实清楚,侵犯被害人个人法益,对公共利益损害较小,犯罪时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后果较小,教育、矫正环境适宜,以及社会关系得到恢复等要件。对于未成年被告人轻罪案件的审理,应采用“先定性再和解”的审理框架,在明确未成年被告人有罪无罪,此罪彼罪,罪重罪轻的基础上,再决定要否和解,如何和解。

  • 标签: 未成年人 轻罪 非刑罚化 刑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