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见义勇为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自古就不乏见义勇为保护的立法,但这种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并未实现我国对见义勇为者的全面保护。相反,近年来,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事件频发,使得见义不愿为、见义不敢为的不良风气滋生,其中很重要的一个

  • 标签: 见义勇为者 救济机制 无因管理 侵权人 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
  • 简介:公司僵局,是公司内部不同股东或股东派系之间利益严重分歧和对抗的结果,也是一个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某种极端状态。如何对公司僵局进行救济,成为公司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一种公司僵局的法律救济方式——司法强制解散公司,但是目前该制度仍然存在种种问题。强制股权置换制度是美国公司法规定的解决公司僵局的有效方式之一,它的合理性也被美国的公司法理论所证实。本文通过分析相关理论,建议我国引进强制股权置换制度对公司僵局进行救济

  • 标签: 僵局法律 公司僵局 强制股权
  • 简介:随着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变化,契合现代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人们通过非诉调解协议自发地调整与约束着双方认可的权利和义务,然各类因非诉调解协议效力争议发生的案件却动摇着非诉调解协议的价值基础。面对各类非诉调解效力争议进入诉讼领域的司法现实,准确把握非诉调解效力源泉的内在规律,不断探寻非诉调解协议效力争议的司法救济维度,建立司法保护非诉调解协议效力的公正程序,是司法公正要求下所必然考虑的现实问题。笔者以三个典型非诉调解协议效力争议案件为切入点,通过非诉调解协议效力司法审查的视角,不断思量司法在救济非诉调解效力上的公正维度,以期为法院处理非诉调解协议效力争议案件提供一种正当化的法律途径,不断彰显非诉调解的和谐魅力。

  • 标签: 调解协议 协议效力 司法救济 现代和谐社会 调解效力 公正程序
  • 简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每一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现代人类文明意识不断提高的情形下,明确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而构建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的,家庭本应是一个远离暴力,充满温馨和呵护的避风港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人类家庭自从产生开始,家庭暴力就如影随形。为有效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我国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在反对家庭暴力立法领域仍然存在着很多缺陷。明确家庭暴力的内涵,针对我国现阶段家庭暴力法律制度以及实践操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此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反家庭暴力保护制度。

  • 标签: 完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救济 建立完善
  • 简介: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作为政府阳光工程的政府采购制度越来越受到国际组织的影响.特别是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的影响,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与GPA规则还存在一些差距,为了尽快与国际规则接轨.重塑我国政府采购的救济制度就显的格外迫切。

  • 标签: 全球化 WTO《政府采购协议》 政府采购 救济制度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设了对特定犯罪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目的是为了减少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但相关程序规定因过于原则和概括且缺乏有效的司法审查及救济机制,不仅容易导致公权力滥用和公民权利受损,也使得该制度的正当性遭受普遍质疑。为提升该制度的正当性,避免其在实践中被滥用或弃用,必须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控制及救济程序加以完善。

  • 标签: 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正当性 救济
  • 简介:在政府采购阶段。由于常常以采购方的单方行为为主导。因而易导致对供应商利益的损害。因此规制在政府采购阶段受到歧视待遇、并被不合理地排除在外的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采购阶段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有利于贸易自由化的政府采购市场的形成,就显得特别重要。我国《政府采购法》初步构建了政府采购阶段的救济制度,但还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因此加强对WTOX《政府采购协定》的救济制度的研究,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救济制度意义十分重大。

  • 标签: 政府采购 救济制度 供应商权益
  • 简介:我国《公司法》在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首次规定了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制度,但没有涉及到除了调解、收购股份和减资以外的其它方法。虽然用了一个“等”以示补充,但是仍然让人感到公司僵局救济制度的单薄,这也很容易在实践中造成法官对自由裁量空间把握的疑惑。美国公司僵局救济制度为我国法院在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僵局案件时的救济方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国法院可以立足国情,充分将法律赋予的裁量空间和公司的自治理念相结合,善用司法调解,妥善处理公司僵局。

  • 标签: 公司僵局 司法调解 公司理念
  • 简介:夫妻间的侵权是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在不断地转变,人们对于夫妻间的侵权越来越注重寻求法律的途径解决。文章就实践中出现的夫妻侵权问题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对建立夫妻间侵权的民事救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探讨,并对夫妻间的侵权行为进行民事救济的条件和方式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标签: 夫妻侵权 立法现状 救济方式
  • 简介:在执行中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救济时,案外人通过申请再审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还是通过向执行法院院长“申诉”而由院长依职权审查处理?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公布的司法解释均未作明确规定。在此种情况下,依托第三人再审之诉,借鉴“第三人撤销判决的异议”制度,构建案外人申请再审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救济途径应是当下的理性选择。

  • 标签: 案外人异议之诉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三人再审之诉
  • 简介: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和实施的不断深入,女性的婚姻家庭权益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许多法律、法规都对此做了规定。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女性在婚姻家庭权益中受侵害的比例仍较高,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受到侵害并帮助其维权是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女性婚姻家庭法律救济途径为切入点,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探讨建构一个包括立法、执法、社会等在内的多元救济体系是必要的。

  • 标签: 女性 婚姻家庭 法律 救济途径
  • 简介:救济第三人权益的制度能够加强对采购机构的监督、确保每个供应商公平地参与政府采购、体现公共财政的公共性。无论美国还是GPA协议本身,都非常重视第三人权益救济。当前,我国也应该不断完善立法,加强第三人权益救济,确立救济第三人权益的制度。

  • 标签: 政府采购 第三人 权益救济
  • 简介:在国际贸易自由化背景下,从事产品生产的国内产业和提供服务的国内产业,都可能受到国际贸易的损害。其中,从事产品生产的国内产业,可能因为同类进口产品的倾销、补贴或数量增加而受到损害,也可能因为其产品出口被其他国家或地区实施不正当、不合理进口限制而受到损害;提供服务的国内产业,可能因为外国服务提供者参与国内服务市场竞争而受到损害,也可能因为其服务输出遭遇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贸易壁垒而受到损害。这些损害,都应当属于贸易救济的范围。要全方位救济国际贸易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我国不仅应当有针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进口救济制度,也应当有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不正当、不合理进口限制的出口救济制度,同时还应当建立完备的国际服务贸易救济制度。

  • 标签: 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 进口救济 出口救济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到来,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倍受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关注。我国知识产权实施的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行运作的双轨制保护体系。刑事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容置疑,行政救济也有其存在的合理依据,刑事司法与行政救济并重并积极加以利用和不断加强完善,构筑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标签: 知识产权 刑事司法 行政救济
  • 简介:司法审查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一项重要原则,是WTO规则具有权威的重要保障机制。加入WTO以后,其司法审查机制的运作对我国的政府工作实现行政法治提出相当高的要求,也是强有力的推动。我国的警务公开和我国其他政府工作一样,应当以适应WTO司法审查机制为契机,充分利用并拓展我国传统的行政诉讼领域:一是把宪法诉讼纳入行政诉讼并且贯彻司法积极主义原则;二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三是把违反警务公开法律的抽象警务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四是把侵害警务公开权利造成损失的列入国家赔偿制度的范畴,允许权利人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此基础上,加大警务公开救济制度的建设力度,全面建立警务公开制度,推进现代警务和警务法治建设。

  • 标签: WTO 司法审查 公安机关 警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