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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法律服务改革加强法律服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厅向社会各界承诺的18项措施,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建设,为加快江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律师职业 司法厅 执业纪律 律师队伍建设
  • 简介:<正>引言我国《民法通则》分别规定了法人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并将这些权利作为法人的人格权安排在第五章第四节“人身权”项下(《民法通则》第99条、第101条和第102条)。2002年12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沿袭这种立法,并对法人所享有的人格权的内容进一步扩充。在第四编《人格权法》中,不仅规定了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还规定了信用权以及法人的一般人格权。

  • 标签: 法人人格 荣誉权 名称权 精神权利 民事主体 著作权立法
  • 简介:<正>我国现行检警关系主要建立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基础之上,这一原则指导下的检警关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一系列弊端,导致我国刑事诉讼机制运行不畅。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虽然对我国检警关系进行了一定的完善,但依旧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检警关系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需要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检

  • 标签: 检警关系 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侦查活动 侦查权力 分工负责
  • 简介:对商业标识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既符合该法法益保护的传统禀性,也是对商标法保护法定主义的有益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此次修订时可以考虑引入'商业标识'的概念,并以此为依托来构建整个市场混淆行为规制框架,这对构建商业标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送审稿》第5条对'商业标识'的引入正是实践此种理念的具体表现。但是,审订中的《修订草案》却改变了此种规定,仍然延续了现行法以列举具体标识为中心的保护方式,这并不当然构成一种进步。《送审稿》第5条和《修订草案》第6条的内容仍然值得商榷,需要进一步对注册商标保护进行知名性条件限定、在市场混淆规制条款中规定不构成混淆的例外情形及对个别立法措辞进行准确表达,以实现条文的完善。

  • 标签: 商业标识 市场混淆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草案送审稿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 简介:<正>2009年10月29日,这一天发生一件让笔者很高兴的事情——收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邓子滨博士寄来的专著《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下文简称《批判》)。当笔者打开邮包,发现里面不是一本普通的刑法学专著,而是类似于生物学家发现了传说中的物种——侏罗纪的恐龙抑或陕西的华南虎——豁然立于面前。与《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四目"对视,没有被血盆大口吃掉的恐惧,而是一种欣喜若狂之情,若不赶快拿出

  • 标签: 刑法观 中国刑法 张明楷教授 解释论 牛蛇 陈兴良教授
  • 简介:一、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概念及其起源司法是纠纷的最后一道解决程序。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民商事纠纷不断增多,加上国家利益的经常不可调和性,并且各国都将司法主权视为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其有关民商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又不尽相同,这就决定了在司法领域中的管辖权争议不可避免。事实上,世界各国普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争相扩大自己司法管辖的情况。但是,在世界各国

  • 标签: 不方便法院原则 中国 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原则 司法解释 管辖权 法院效率
  • 简介:“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已是各国实践广为采纳的一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从法律适用角度确立了“直接适用的法”的适用制度,但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将“直接适用的法”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和法律规避制度相混淆的现象,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该制度的规定较为简略,使得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仍有若干问题亟须注意。

  • 标签: 直接适用的法 强制性规则 公共秩序保留 法律规避 冲突规范
  • 简介:国际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实质即对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自由与限制。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扩张主要表现在其适用领域的扩大、当事人选法范围的增加、突破实质性联系的束缚、选择法律时间的延长、赋予默示选择效力、例外条款不适用于意思自治等。但意思自治原则并不是没有限制的,主要体现在适用领域的限制、强制性规定的限制、基于保护弱方权益的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限制。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都对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张与限制作出了回应。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张与限制是"人本"思想在国际私法中最为直接的体现,恰当地将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结合,生动地展示了国际私法的确定性与灵活性。

  • 标签: 意思自治 扩张 限制 私权自由 “人本说”
  • 简介:本文从教育法理学视角探讨了教育惩戒权的法律特征与教育属性。教育惩戒权有教育基础但缺法律依据。'教育惩戒权'的实质是'教师管理权'。教师管理学生需要适度行使教育惩戒权,但有待国家立法确权与赋权,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规制。

  • 标签: 学生管理 教育惩戒 立法确权 依法规制
  • 简介:在出具执行证书的债务核查阶段,如果债务人明确提出异议,公证机构应该如何处理,是比较考验公证机构功力的地方。债务核查的本意是对债务人是否履行了债务或者履行多少债务进行核查和确认,但我们发现,在实践中,债务人明确提出异议的,在很大比例上并不是针对债务履行本身,而是涉及到债权文书是否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债权文书之外的其他法律关系以及其他债务人认为可以推翻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情况。

  • 标签: 债务人异议 证书 强制执行效力 创新 思维 裁判
  • 简介:大数据正在引起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改变,这其中也包括对法律思维的影响。法律中的因果关系认定和类推这两个问题向来聚讼颇多,依靠既有的理论资源难以给出较为满意的答案,大数据所运用的相关性分析可以从理论基础到实践操作给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启发。

  • 标签: 大数据 法律思维 法律因果性 法律类推 相关性分析
  • 简介:<正>最近,我国刑法学界关于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改良还是实现重构的纷争,由于两位重量级刑法学家的表态,似乎要尘埃落定了:首先,陈兴良教授在2007年5月西北政法大学主办的"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刑法学者专题研讨会暨‘刑事违法性’高级论坛"上提交了题为"违法性理论:一个反思性检讨"的论文,该文通过对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当中违法性的缺位问题加以检讨,最后结论性地指出:"本文的最后结论是直接采用大陆法系递进式的犯罪论体系",在此基础上充分展开刑法学中的违法性理

  • 标签: 犯罪构成理论 司法三段论 刑法学家 违法性 陈兴良教授 刑法学者
  • 简介:最近读我国著名民法学者梁慧星先生的《裁判的方法》,受益匪浅。这本书是根据梁先生在法官培训班上的授课整理编写而成的,由于面对的是全国各地各级的法官,又是口头授课的形式,因此,具有口语化和形象化的特点。与通常晦涩难懂的法学专著相比,这本书读起来非但不吃力,反而备感趣味无穷,好像亲身坐在梁先生的讲堂,听他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和丰富生动的实际案例,将法学理论和实践中的大学问、大道理娓娓道来。

  • 标签: 梁慧星 先生 裁判 思维过程 理论和实践 深入浅出
  • 简介:某日,笔者偶然在网上看到一则被网民们多处转载的贴子,好奇心驱使我耐心地读完了贴中的内容,读后深受感动、感慨颇深,进而促使笔者不自量地撰写此文。以为从事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们提供一个共同探讨的空间,促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尽些微薄之力。

  • 标签: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思维 硬币 思想政治工作 好奇心 工作者
  • 简介:高校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正常运转,经常性地采用处理决定来进行行政管理。在处理决定中,如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力与权利的失衡成为现实问题。针对教师权利救济方式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不足,必须以综合性的视野,确立科学的原则,选择适当的方式,以系统配置现有救济资源,切实保障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

  • 标签: 高等院校 处理决定 教师权利保障
  • 简介:<正>高等学校既是民事主体,又是行政主体。高等学校在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中与教师形成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的法律关系分析教师资格制度也称“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证书制度”,它是指“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资格认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高等学

  • 标签: 法律关系 《教师法》 国家教育委员会 聘任合同 职业资格 学士学位授予
  • 简介:《公益经济诉讼:经济法诉讼体系的构建》是中南大学法学院颜运秋教授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已于2008年4月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共计25万余字,是他十年来对经济法程序研究的结晶。该书构建了比较完整的经济法诉讼体系,打破了经济法研究的瓶颈,丰满了经济法的另一翼,使得中国经济法研究终于可以展翅飞翔。该书使经济法终于有了自己独立的诉讼体系,填补了经济法研究的薄弱地带,使经济法作为一个单独部门法的地位得以真正确立;公益经济诉讼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深化人民主权的内涵,推动民治的进程;公益经济诉讼对传统诉讼制度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大大地丰富了诉讼法的理论和制度资源。

  • 标签: 经济法 公益经济诉讼 经济法诉讼
  • 简介:彼得·达沃豪斯的《知识的全球化管理》以对45个国家(地区)专利局的实地访察为基础,揭示了专利局的运行、特点以及世界各专利局全球整合的过程和实质。他以专利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框架,对现行专利制度的全球整合提出质疑。其核心观点是目前由欧美日专利局主导的全球专利管理体系已经致使许多国家的专利局沦为为跨国公司服务的机构,专利局违背了其在专利社会契约下的义务。对此,他提出了一系列贯彻执行专利社会契约的改革方案。

  • 标签: 专利社会契约 全球专利管理体系 专利局 知识全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