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学为一自治之学术共同体,且具备完整的内部自治法规范体系,故而大学之治理,乃必须依法而治,而关于大学构成员权利义务事项之规范,更必须符合法治之一切要求。然由于大学内部自治法规范毕竟仍为大学民主自治公决之结果,公决之过程不免有不同立场、意见协调之需要,因而许多章则法规最后面貌之呈现,未必具备前后一贯之逻辑,而单一章则法规条文在整体自治法规范中之地位,亦受到其时间效力或与其他章则法规条文间之优先适用问题等等的影响。这些法规范的认识与适用上的问题,最常因为单一法规修订时未连带解决相关法规的内容而出现,而尽管法规之适用与解释原则必然可以解决法规范之冲突或竞合问题,一旦主事者法学素养不足,便很可能会因无知枉法而出现侵害法益之情况,徒增校务行政和受害当事人之困扰,而更为恼人者,则为校内争端处理机制亦因主持者法学素养不足而失灵,以致最终必须乞灵于'教育主管机关'或'司法部门'获得解决,亦有伤大学自治之旨。本研究将基于实务运作上之考虑,全面检视中华大学现有所有章则、法规,就规范不足或过度者提出修法建议。
简介:<正>在点对点技术风起云涌的今天,各种各样快速下载的渠道比比皆是:BT、电驴、迅雷、POCO等等。单单是某家网站上列举的点对点下载工具就有109种之多。关于点对点软件问题的讨论也应运而生,目前最火热的便是版权问题。2005年年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Grokster公司和StreamCast网络公司对其对等文件共享软件用户侵犯版权负有责任,美国电影协会、美国音乐出版者协会乘势追击并获全胜。而2006年年中就有消息透露,BT将与四家独立电影制片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协议,以便允许BT公司通过网络销售1,600部视频作品。情势变化日新月异,点对点技术由于其资源的丰富与速度快捷必定会存在并发展下去。作为尚在高校的学生来说,也许这些商业伦理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