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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环境法律实质上仅是社会悲剧性地分配资源的一种手段,市场、习俗、惯例和政策等手段都综合参与决定了资源的分配,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环境政策是影响环境法律的重要因素。环境政策实施对于环境法律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公共政策的演进促进环境侵权法律责任机制内在机理的更新;专门的环境政策催生新的环境法律、更新环境法律机制;地方政府对于中央环境政策再界定过程,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地方环境政策,对于环境侵权救济的影响也呈现出多种形态。

  • 标签: 环境法律 环境侵权救济 公共政策 环境政策 政策再界定
  • 简介:海峡两岸仲裁裁决相互认可执行制度通过多年立法实践的摸索得到了发展,但在仲裁裁决性质、可仲裁事项、仲裁裁决的既判力、执行力以及公共秩序等制度方面仍有待进一步的改善。两岸应积极推进立法模式从单边性质过渡到完整的双边协议模式,并就现行立法中的各项内容进行优化和统一。

  • 标签: 仲裁裁决 认可执行 可仲裁事项 既判力 公共秩序
  • 简介:侵占罪扣盗窃罪在遗忘物这个对象上,形成一个微妙的交叉点。遗忘物所在的空间属性关系到第二控制的形成与否,进而关系到行为人的行为定性。遗忘物在公共空间的,第二控制人必须有明确的支配意识才能形成第二控制;而在非公共空间,则只需要概括的支配意识就形成第二控制。第二控制的形成还存在两种例外情形:即存在第一控制的情况和基于对利益共同体内部成员的信任而阻却第二控制的情况。只有区分以上不同情形。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或盗窃罪作出准确的定性。

  • 标签: 侵占遗忘物行为 盗窃遗忘物行为 侵占罪 盗窃罪 法定刑 刑法
  • 简介:《制裁论》是佐伯仁志教授持续二十年研究制裁理论的真诚之作,也是日本法学界唯一一部横跨刑事法、民事法、行政法三大领域探索制裁制度系统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 标签: 系统理论 刑事法 民事法 集大成 行政法 制裁
  • 简介:扩张解释和限缩解释是常用的重要法律解释方法,但关于二者的本质概念界定、思维机制边界界分,尤其扩张解释类推的区分,都是当前法律思维方法研究领域的持久难题。本文以语义学的“概念分析”切入.通过重构概念的“内涵-外延”逻辑关系,以“类型推理”为法律方法展开的思维机制,全新界定了扩张解释和限缩解释的概念意义择取界限、操作机制和基本准则,从而将两种法律方法予以彻底确定化、定型化和实用化;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将扩张解释类推(适用)准确界分的根本解决之道,并予以实例证明。这种致力于法律方法明晰化、确定化和操作化的努力,对于推进法律思维法律方法的学理研究,尤其对于司法实践的提升和司法公正的推进意义显著。

  • 标签: 扩张解释 限缩解释 类推(适用) 思维进路 操作机制
  •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是刑事诉讼中的基础概念,但并未随着相关制度试点的展开而获得足够重视。切入刑事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对相关文本进行教义学分析可知:认罪的构造兼具"理解""作出"之要件,外化为"心素""体素"之要素,被告人在审判阶段作出并由法官裁断的是"法律意义上的认罪",有别于"自然意义上的认罪"。认罚是对可能判处之刑罚的认同,包含法定酌定两种形式,前者是启动特定程序的必要条件,后者是被告人悔罪意愿的具体表现。但认罚不具有使被告人被从宽处罚或者阻却其上诉的绝对效力。从宽分为实体性从宽程序性从宽两种模式。撤销案件、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减少审前羁押期限等从宽形式均具有存在的正当性。从宽模式目前正处于开放发展的状态。法教义学研究结论表明,"认罪"、"认罚""从宽"蕴含着未被发现的丰富学理内涵。

  • 标签: 刑事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法教义学 司法案例
  • 简介:中国香港内地分属不同法域,香港法院依法享有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因此,需要通过双边协商等多种方式使中国香港内地的离婚判决得到相互认可执行,并推动区际司法协助模式的有效构建。2006年是中国区际司法协助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内地和澳门、香港两个特别行政区先后签订了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由于婚姻关系的复杂性多元性,中国香港内地离婚判决的相互认可承认面临着诸多法律制度的冲突挑战。促进内地和香港离婚判决的相互认可执行,不仅体现了香港回归实质性的司法合作精神,亦有助于权利人真正意义上的权利实现。

  • 标签: 离婚判决效力 相互承认与执行 法律冲突
  • 简介:本文在商榷中指出,当下中国法律史研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史学化有余而法学化不足;不应以史学的学术评价标准而应以法学的学术评价标准评价法律史;法学化西方化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应重新认知法学化法律史在法学和法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文章特别重申法律史研究进路应该是法学化而不是史学化,其中法学化进路再构的关键,是法律史研究必须坚守法学学术传统而非史学学术传统。

  • 标签: 法律史研究进路 法学化 化学术传统
  • 简介:“天坛宪草”之孔教入宪,既关涉最宏大的时代变换,又触及最微小之个体心灵,因此引起当时最激烈的立宪争议并泛溢于社会各界。本文试图利用天坛制宪的原始史料,走进制宪语境,梳理双方之共识争议,以发现孔教入宪的历史语境、时代问题解决方案,即孔教入宪的发生机制规范结构。孔教入宪的制宪讨论凸显了近代立宪者对民性与国情的判断,在“民国理想”“国民现状”的巨大“势差”中,“教”的提升、整合支撑功能被不断强调。只要“势差”不变,“教”的发生机制就必然内嵌于宪法之中,并具体落实为可接受的宪法规范,发挥其独特的功能。而且,“教”的规范结构形成了近代中国宪法的核心功能,凸显了近代中国宪法的二元正当性以及中国近代转型的复杂艰巨。

  • 标签: 天坛宪草 孔教入宪 国教 国家教化 国民教育
  • 简介:法律社会运动研究是一个新兴的跨学科领域,它植根于社会运动的理论谱系,聚焦于法律过程的相关主题,彰显了法律理论社会运动理论的交融。从古典的情感崩溃理论到时兴的法律动员框架,法律社会运动研究呈现出“典范迁移”的时代性征。深入研究法律社会运动理论,对于当前中国社会治理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 标签: 社会运动 法律 情感崩溃 政治过程 法律动员
  • 简介:本文认为现代行政就是服务行政,行政主体的行政就是公共服务,公务员就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职员;服务合作、沟通回应,既是当今各国政府管理方式改革的方向,也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理论改革的重要内容。

  • 标签: 中国 行政法 行政权 行政立法 行政管理
  • 简介:我国《物权法》以不动产和动产作为物权的客体缺乏普适性。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应有多种法定的分类,集合物就是相当必要和重要的一种物的类型。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私人财产以及企业,都符合集合物的构成要求;它们之所以能作为物权的客体,是要适用统一的法律关系。上述几种集合物可以依法成立归属意义的所有权法律关系和担保法律关系。集合物的这种意义能够起到民法上的确权和保护作用。建立多样化的物的分类体系应当成为我国未来的立法趋势。

  • 标签: 物权客体 物的分类 集合物 财产 企业
  • 简介:大数据应用在案件侦破、社区治安、公共服务、交通监管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利用空间,从而帮助警务人员及时有效地预测险情,通过建立预测分析模型等方法,及时发现公共安全隐患,实现精准打击。但是,大数据应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信息安全、数据权利、知识产权、司法管辖等新的法律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地运用大数据系统,实现警务工作向更高端的数据化转型,必须从技术、标准、法律、管理等多角度,依据国家法律政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清并解决大数据在实际应用中的相关问题,以消除我国公安大数据在应用方面的障碍。

  • 标签: 大数据 公安工作 应用 问题
  • 简介:<正>执行中止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出现暂时无法继续执行或应当暂不执行的法律事实或事件,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五项情形,其

  • 标签: 执行中止 人民法院 正确应用 中止执行 裁定 被执行人
  • 简介:一收养定义的个性与共性在亲属法学中,常常从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收养概念,一是从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的角度来使用的,指收养行为;二是从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本身来使河的,即收养关系产由于收养以设立亲子关系为目的,它作为生育制度的重要补充,早已存在于人类社会。虽然普通法和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直到很晚才承认收养制度,②但是罗马法的收养制度早就存在并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对于收养这一法律概念内涵外延,无论是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之间,还是各大法系内部,分歧和差异并不大。《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为收养下了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收养是使原来出生于某个家庭或家族的人获得一种新的家庭或家族关系的

  • 标签: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收养制度 被收养人 收养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概念
  • 简介:笔迹鉴定结论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而被使用,其根本点就是个人的笔迹具体人的个性有密切的联系。所谓个性,就是格个人带有倾向性的本质的比较稳定的。动理特征的总和。这些个性心理特征与人的笔迹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赫尔斯坦认为,笔迹是大脑传递给手指的意念,就象指纹一样,世界上没有完全雷同的笔迹。笔迹学家只要对300个书写符号下笔时的用力程度、符号的大小以及笔划布局等进行分析,就可以断定此人个性的基本特征。个性的特点表明,每个人的个性都有区别于他人的特点,这是因为人的个性是个人社会化的产物,它是随着个人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各自在认识事物的水平,从事一定社会活动的能力

  • 标签: 笔迹特征 说明书 笔迹鉴定 人的个性 书写速度 个性心理特征
  • 简介: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或许标志着一个长达三十年的由法学专家和政府官员主导的“法律移植运动”的落幕。一个通过超前立法、不断修法来带施法学研究的时代,或许正在走向终结。在此之后,法学研究新的增长点在什么地方呢?

  • 标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公共政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 导读 专题 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