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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欧美,警察权的变迁经历了两次“警察化”,通过分权和分工,从国家行政、内务行政的同义词渐渐走向组织法意义,从警察概念分化出来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再使用“警察”名称。第一次与分权有关,通过与军事权、财政权、司法权等的分离,警察权逐渐限定在内务行政领域。第二次与政府组织体系分化、职能进一步分工有关。通过不断明晰警察权目的,将政府的一些职能从警察权之中剥离出去,警察权也便与内务行政有了一定区分。我国自清末起步的现代警察制度,通过组织体系的重构,延续了衙役、保甲等传统职责,对警察权的认识直接取自欧美晚近的警察概念。也经历了分权与分工,通过“警察化”逐渐限缩警察概念与警察作用,但不彻底。建国之后形成的“多元分散”的警察体制存在着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 标签: 警察权 脱警察化 变迁
  • 简介:国仲裁理论旨在摆脱任何特定国家(包括仲裁地图)国内程序法控制或支配,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中引人注目的新动向。本文在阐述非国仲裁理论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和各国学者对之予以的支持与反对两方面论争的基础上,就非国仲裁理论的基本属性、合理内核进行了相应探讨。

  • 标签: 非内国仲裁理论 国际商事仲裁 基本属性 立法 仲裁地
  • 简介:回顾了WTO与劳工标准问题的历史渊源后,进一步分析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此问题持不同立场的原因。认为将劳工标准与WTO联系起来是必然的趋势,中国采取坚决抵制的态度是不可取的,中国应充分发挥其在WTO的地位,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提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 标签: WTO 国际劳工标准 国际贸易 劳工权利
  • 简介:“非国仲裁裁决”是1958年《纽约公约》第1条第1款中规定的涵盖于《纽约公约》适用范围的一类裁决。由于《纽约公约》自身并未对该类裁决的性质及认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长期以来,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和实践关于“非国仲裁裁决”问题一直存有争议。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理论和《纽约公约》的具体规定出发,厘清了将此类裁决认定为“非国裁决”的合理性,以及对其予以承认和执行的理论依据。但是,单纯的学理建议并不能解决我国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只有法律制度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才能使“非国裁决”在我国的认定和执行真正走向清晰化。

  • 标签: 《纽约公约》 仲裁裁决国籍 非内国仲裁裁决 无国籍裁决
  • 简介:恶意串通行为概念的模糊性导致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以及《合同法》第52条第2项在适用上的混乱。事实上,司法实践中依据该规定所判定的七种所谓的恶意串通行为在现行法或民法理论上都可以用其他规则予以调整。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没有必要设置关于恶意串通行为的一般规定,“恶意串通”仅限于滥用代理权。取而代之,应对通谋虚伪表示予以专门规定,采用相对无效的规范模式。

  • 标签: 恶意串通 虚伪表示 脱法行为 法律行为 民法典
  • 简介:双规在1996年刑诉法修改后成为反贪案件强制措施的等功能替代物。此现象的直接原因在于,相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反贪案件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和证据、法律处遇的差异性,更为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中国基础结构能力的软弱和刑事法总体性的不足。刑事政策与检察院自身的考量也与之具有部分因果性。未充分关注到此制度结构导致了开一的刑事侦查互法设计,从而形成事实上对侦查的管制,双规由此作为非正式程序弥合了侦查力不足。挣脱此境地的根源在于基础结构能力的增强和刑事法总体性的改变。否则,即使刑事政策等因素被消除,侦查能力不足之功能需要也会不断催生新的非正式程序。

  • 标签: 等功能替代物 基础结构能力 刑事法总体性 管制 非正式程序
  • 简介:现金领域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犯罪活动中表现为现金形式的犯罪,常见的罪名有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通过个案实证分析的方式发现现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六个方面的特点,同时也暴露出我国传统的现金管理制度已不完善。现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这既存在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打击和预防不力的问题。当下监察委员会作为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唯一国家职能部门,应在总结检察机关惩防现金领域职务犯罪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遏制现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 标签: 现金 改革 职务犯罪 防治 对策
  • 简介:司法实践中,遇到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再犯新罪,是否逮捕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由于法律和法规并未对此作出程序上的具体规定,而有关司法解释和规章也不明确,因而,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造成意见分岐。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考验期限再犯新罪不必逮捕。理由是:根据《刑法》

  • 标签: 缓刑考验期 再犯新罪 逮捕
  • 简介:南海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南海问题的显现与升级有多种原因,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东盟一些国家强化对南海岛礁的抢占和加强资源开发力度,以及域外大国的参与及偏袒等。一般认为,南海问题包括南沙岛礁领土争议及海域划界争议,而处理这些争议的基础之一是必须进一步地明确我国在南海划出的断续线或u形线的性质,以及线水域的法律地位。中国南海断续线的性质应为岛屿归属及资源管辖线,而其线水域的法律地位分为两类:基于海洋法制度下的水域和历史权利下的特殊水域,两者并行不悖,互相补充。为此,我国可根据直线基线的方法适时宣布在南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并运用群岛基线制度明确管辖海域范围,以确保中国在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利益。

  • 标签: 南海问题 南海断续线 岛屿归属线 资源管辖线
  • 简介:婚姻家庭领域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刘莉一妇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的程度。因此,现代各国把保护妇女权益列为保护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绝大多数都将男女平...

  • 标签: 婚姻家庭 妇女权益保障 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 男女平等 施暴者
  • 简介:在表外资产证券化的内部信用增级中,是由发起人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而外部信用增级中承担资产支持债券风险的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内外信用增级的效果如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双重追索权”,而没有把所有的风险出售给投资者。传统采用表外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还借鉴表内模式的法律机制来实现安全价值,如以“巴塞尔协议Ⅲ”和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为代表的对流动性监管、风险自留和信用评级等的安全监管,以及美国颁布的《资产担保债券政策声明》《最佳实践准则》对源于欧洲的表双担保债券等表内证券发行的鼓励。而传统流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也借鉴表外模式法律机制来实现效率价值,如德国的Pfandbrief债券、西班牙的Spanishcedulas债券以及源于英国的整体业务证券化发行时采用特设目的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破产隔离。这些表和表外模式法律机制的互鉴实现了资产证券化表和表外模式的融合。

  • 标签: 安全价值 效率价值 资产证券化模式 法律机制的融合
  • 简介:美国马克·图什特教授对几乎已成共识的——宪法为何重要的"基本权利"式答案进行了反思,进而提出了"政治结构"的答案,揭示了宪法对基本权利保护的政治机制,凸显了宪法与政治的实存关系,把我们对宪法的认知,从价值领域导向了关系领域。同时,他提出了宪法为何重要、宪法如何显得重要和宪法如何重要等关联性问题,力图以更为广阔的视角,审视宪法的重要性。

  • 标签: 宪法 基本权利 政治结构 宪法事实 宪法理念
  • 简介:现行司法责任制要求法官不仅对违反职业规范的行为担责,而且应对其审判业务负责,针对审判业务责任又采取了双轨制模式,包括故意违法责任和过失错案责任两类要件构成。基于现有规范体系而采取解释学的立场和方法,可以防范结果中心主义倾向和对法官裁判行为的负激励效应。追究法官审判责任的限度,取决于对法官审判职责内容的解释。证据裁判原则统摄下的证据规则体系的内容和效力,决定了法官对事实问题承担审判责任的范围。证据规则按其效力可以分为强制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它们为法官的事实认定工作设定了不同的要求,应当据此认定对法官追责的主客观要件。该解释学路径可以在现有体系使错案结果责任转向证据裁判违法责任。

  • 标签: 司法责任制 错案责任 违法审判 证据裁判
  • 简介:业台账资料是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各项日常公安交管工作过程的反映和记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商南交警大队针对以往各股所队的业资料建设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狠抓业台账资料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统一台账资料种类.大队根据交管、宣传、事故、车管、法制、内务、巡警中队等不同岗位和业务工作特点,在年底前,由各业务股室确定出各中队和股室在下一年度需要建设的台账内容和式样,由牵头部门汇总后报大队会议研究确定,并由大队统一出资印制后发放.目前,大队统一印制了《会议记录》、《电话记录》、《干警考勤簿》、《工作日志》、《值班记录》、《查岗登记簿》、《信访案件登记簿》、《辖区基本情况登记簿》、《辖区机动车分布情况登记簿》、《隐患路段排查登记簿》、《接出警登记簿》、《路查登记簿》、《勤务安排登记簿》、《"五进"宣传活动登记簿》、《客运车辆检查登记簿》、《简易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登记簿》、《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登记簿》、《行政案件处理登记簿》等业务台帐30余个.做到了台帐资料种类统一、内容统一、外观统一、装订统一,既符合上级的要求,又符合工作实际.彻底告别了以前台帐资料种类要求不统一、台帐式样不标准,五花八门,杂乱无章的局面.

  • 标签: 不断夯实 交管工作 交警大队高度重视
  • 简介:虽然规制的法理基础不同,但我国和英美对公司目的范围外经营行为的法律规制均经历了从否定行为的效力到限制代表人代表权的转变:从外化转移为敛。配合规制重点的转移,我国公司法应从外部交易关系及公司内部的行为阻却与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建立起内外部相结合的全面规制体系。

  • 标签: 目的范围 经营规制 民事权利能力 外化 内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