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修改为“起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2018年12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要求。从经济学角度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对市场而言主要扮演着“守夜人”角色,政府部门不能随意干预市场,而是应为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手段提供基本的制度条件,引导建立健全市场自身的法则体系。仅当出现“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部门以行政措施“干预”市场才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
简介:同文同种的文化导向、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都在预示着"香港病"正向我们袭来。香港企业今天的问题,很可能大陆民企明天就要集中面对。
简介:【摘要】债务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其财产权益,势必将减损其个人财产或者增添其额外债务,以致影响债权人受偿可能。此时,债权人自可通过行使撤销权保全债务人财产以获救济。然债务人放弃继承是否属前述行为之列,债权人是否可以同样以此权利撤销其行为,学界存在争议。本文认为:从立法理念的趋势发展来看,法律趋向崇尚人本主义,保护人身关系。继承并非仅具财产属性,而是兼具人身属性的综合性权利。债权人可撤销范围应限于债权形成时,债务人自身拥有的责任财产,且否定债权人撤销债务人放弃债继承的行为,并未超出债权形成时债权人预期。债务人放弃继承主观上亦存在多种可能,不应就此放任债权人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