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辽代的纪时法建立在中原历法基础之上,由于史料缺略,其记载多见于金石文字中,但其种类繁多、错误不断,究其原因,是碑志铭记的作者多为下层知识分子。辽代的纪时法由纪年法、纪月法、纪日法和纪时法四部分组成。纪年法主要是年号纪年法和干支纪年法,还有十二辰纪年法、太岁纪年法和生肖纪年法;纪月法分为:四季纪月法、序数纪月法、十二支纪月法、干支纪月法、律吕纪月法、专名纪月法及其他异名纪月法;纪日法共分为干支纪日法、蓂荚纪日法、月相纪日法和五行纪日法;纪时法有三种:地支纪时法、特殊的天干纪时法和干支纪时法。对碑志铭记中的纪时法进行研究,对了解辽代“纪时内容”作用巨大,也能纠正因碑石残泐而产生的误释现象。
简介:2013年8月12~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轮修志第一部地州市级志书——《哈密地区志》志稿评审会在哈密市召开。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廖运建,哈密地区行署副专员艾赛提·扎克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星,部分地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邀评审专家及撰稿人等47人参加评审会。会议由刘星主持。艾赛提·扎克尔代表哈密地委、行署对参加评审会的领导和专家表示欢迎,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介绍了哈密的基本情况。他说,希望与会专家对《哈密地区志》志稿多提宝贵意见,力争使《哈密地区志》成为精品佳志。廖运建对哈密地委、行署给予评审会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关于《哈密地区志》志稿的评审,廖运建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好政治关、体例关、史料关、保密关、文字关,牢固树立打造精品佳志的质量意识。二是要出成果、出经验、出人才。哈密地区地方志办公室是自治区第二轮修志试点单位,有组织协调、编纂、创新等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