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辽代的纪时法建立在中原历法基础之上,由于史料缺略,其记载多见于金石文字中,但其种类繁多、错误不断,究其原因,是碑志铭记的作者多为下层知识分子。辽代的纪时法由纪年法、纪月法、纪日法和纪时法四部分组成。纪年法主要是年号纪年法和干支纪年法,还有十二辰纪年法、太岁纪年法和生肖纪年法;纪月法分为:四季纪月法、序数纪月法、十二支纪月法、干支纪月法、律吕纪月法、专名纪月法及其他异名纪月法;纪日法共分为干支纪日法、蓂荚纪日法、月相纪日法和五行纪日法;纪时法有三种:地支纪时法、特殊的天干纪时法和干支纪时法。对碑志铭记中的纪时法进行研究,对了解辽代“纪时内容”作用巨大,也能纠正因碑石残泐而产生的误释现象。
简介:<正>用干支纪年、纪月、纪日,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纪时方法.所谓干支,是天干和地支的合称.天干有十,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有十二: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古人把天干顺序的单数与地支顺序的单数、天干顺序的双数与地支顺序的双数,依次排列组合出六十种不同的配置形式,然后再依次循环,周而复始,以至无穷.由于甲子分别为天干、地支之首,所以一般把一周六十个单位称为“六十甲子”.由于这种排列组合的方式是固定的,所以十天中的每一“干”在一周中可以配置六次;十二地支中的每一“支”在一周中可以配置五次,因而出现了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从天干说,有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从地支说,有甲子、戊子、庚子、壬子,却永远不会出现甲丑、乙寅、丙卯、丁辰等等天干单数与地支双数或天干双数与地支单数相互排列组合的配置情况.所以,六十甲子中的每个“甲子”的干支是固定的.
简介:(续) 二、部族的统治机关第一,最高行政机关在辽制中,部族最高行政统治机关叫北枢密院。《辽史》卷四十五《百官志一》中有这样的记载: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问所谓“北衙不理民”是也。据此,全部契丹人即游牧民都属于这个机关统治之下。《百官志》还载: 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这样,也可以理解为属于北枢密院的契丹人也属于南枢密院。史籍记载的是文武两政由这两院分掌。然而,这实际上是错误的。所谓南枢密院,在《百官志三
简介:(续) 第二,以契丹人为成份的新编成的部族(一)特里特勉部关于此部,《营卫志》圣宗三十四部条载为:初于八部各析二十户以戍奚,侦侯落马河及速鲁河侧,置二十详稳。圣宗以户口蕃息,置为部。可见,这个部的前身是为了侦察奚部的动静,从八部分别抽出二十户而编成的。但是,作为其卫戍地的落马、速鲁两河未见另有记载。另外,此部的卫戍地在《营卫志》中载为倒塌岭,其地位于现在山西省北部。假如在编成部族前后确实是其卫戍地,那么,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牵制老哈河流域奚部的目的。然而,也象后文所叙述的那样,奚族在反抗唐末契丹的压迫时,有一部分西迁徙到相当于现在察哈尔省怀来县的妫州。这样,
简介:史学界对辽代"夹山"的具体位置众说纷纭,未有定论,《山西通志》及《绥远省通志稿》把夹山定在今包头市东五当召谷,与史料记载及考古调查的实际情况不符,这是受《辽史·地理志》的错误造成的。另有认为"云
简介:第四,部族的统帅机关辽代的部族在作为行政单位的同时,又是军事单位。其最高统帅机关是北枢密院。具体事务属于北、南两宰相府分掌。这无疑是军民两政不分的部族制度。在两宰相府之下,各个地区分别有统帅机关。各个小部族在军事上属于其统辖。因各部族的牧地被限定,进而出现了卫戍于同一地区的若干部族合而为一个集团的情况。所谓各地区分别设有的统帅机关,当然会掌握着这类集团的军令和政令。进一步讲,辽制中部族牧地被限定,就是为了有利于行政和军事上的方便。在《兵卫志中》众部族军条中载有:众部族分隶南北府,守卫四边,各有司存。并且依次列出了各部的隶属关系。同样,在《营卫志》中也有记载。依据这两部分可弄清这个问题。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