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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从财产与劳动两个方面对中国网络空间的特性进行分析,试图厘清网络空间中的产权结构。主要观点是,新经济生产方式内生于网络公共领域,对后者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从财产上看,免费内容的商业模式造成了互联网公共资源的假象,用户协议确保了互联网企业对网络信息享有永久、排他的免费的使用权;从劳动上看,互联网企业极大依赖用户的贡献与创造,享有其集体劳动成果的价值,却并不承认其中的劳动关系。

  • 标签: 互联网 公共领域 财产 劳动
  • 简介:我国执业医师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即使已取得医师职业资格未经执业注册,亦不能享有行医权。临床实习生或见习生只能在有行医权的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活动,其诊疗行为并非行医权的行使,而是一种学习方式;其诊疗行为未经上级医师认可不能对患者生效;其行为如给患者造成损害应由其指导医师承担责任。病历资料不仅是诊疗活动的忠实书证,更是医疗机构内部责任划分根据。鉴于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主体不中立、集体责任制等弊端,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鉴定应回归到有临床专家参加的司法鉴定制度内。

  • 标签: 非法行医 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鉴定 司法鉴定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商品交易逐渐发达,网络商品交易纠纷也随之增多,但是就纠纷双方当事人合理的举证责任却无法从法律中找到合理的分配方式,使得现实中的纠纷处理显得十分麻烦与被动。我国法律对于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在购买到瑕疵商品或者缺陷商品之后,消费维权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本文从我国目前适用于网络商品交易纠纷的举证责任原则出发,提出了在网络商品交易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 标签: 网络交易 网络商品消费者 举证责任
  • 简介:2009年1月公布的《旅行社条例》第1条等条款明确规定,保护旅游消费合法权益。旅游消费的巨大增长及旅游消费面临的问题使得政府必须重视通过多种方式,保护旅游消费的权益。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是旅游消费权益保护的重要途径,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需要大力加强对旅行社及导游的监管。

  • 标签: 旅游消费者 旅游消费者权益 旅游联合执法机制
  • 简介: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经营集中活动无疑给参与和整个市场带来了许多机遇,但与此同时也给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保持带来了挑战.经营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因此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广泛借鉴了他国优秀的立法与实践成果,满足了反垄断法内在的价值追求,但在申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方面仍有不完整、不完善和值得商榷之处.

  • 标签: 经营者集中 企业并购 反垄断法 反垄断审查
  • 简介:适格投资是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庭取得管辖权的基石。目前尚无专门的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对适格投资进行准确界定,这导致ICSID仲裁庭在近年的实践中通过对“投资”进行扩张解释以扩大自身管辖权,这种做法引发了投资与东道国对于ICSID仲裁庭公正性的强烈质疑与不满,也造成了投资双方的利益失衡。各国在未来的有效应对措施应当是在双边投资条约中采取列举法对适格投资的范围做出具体规定,同时规定条款的解释权属于缔约国。

  • 标签: 适格投资者 ICSID仲裁 管辖权 国籍
  • 简介:<正>消费转型是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经济转型的组成部分,主要表现为居民消费在消费品种类、消费结构、消费模式等方面的变化。比如,消费品种类从日常生活必需品扩展到教育、文化等发展类消费品,食品支出在日常消费中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日益降低,耐用消费品的比重逐步提升,信用消费日益成熟等。消费转型和经济发展紧密关联,但正如中国的经济转型一样,消费转型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政府多次提出,要改变以

  • 标签: 消费主义文化 生活必需品 信用消费 食品支出 执法资源 经济发展
  • 简介: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继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物权法》在总结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长期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之上,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设计出一整套体系完备的物权法律规则,在立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各个方面,达到了相当完善和成熟的程度。依笔者之见,它有以下四个特点:

  • 标签: 《物权法》 人民群众 受益者 民主法治建设 民事立法 全国人大
  • 简介:消费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实施多年,但消费权益的保护在我国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对其制度研究则多限于实务角度。本文立足于消费权益保护的基本问题,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消费弱势地位的四种具体表现,以及作为“经济人”的经营如何利用消费的弱势地位对消费权益进行侵蚀。在理论分析基础之上,从消费权益保护核心概念的修正、基本制度及标准的健全、诉讼制度改革和如何发挥法律的引导功能等层面提出了相应的法律矫正措施。

  • 标签: 消费者 弱势地位 经济人 法律矫正
  • 简介:消费合同中的价格纠纷在理论上涉及消费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消费权益保护、意思表示的解释等彼此勾连的几个问题。需结合《合同法》《消费权益保护法》及《价格法》等现有规范与相关理论,认定经营单方价格表述是否构成格式条款,并对其进行订入控制与效力审查。在价格条款无效或被撤销时,需要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在价款问题上的意思表示进行规范性解释与风险归责。这一系列环节体现了“前教义学”中的先前理解、价值判断与教义学证立两个阶段的紧密结合。

  • 标签: 消费者合同 价格条款 订入控制 效力审查 意思表示解释
  • 简介:<正>见义勇为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自古就不乏见义勇为保护的立法,但这种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并未实现我国对见义勇为的全面保护。相反,近年来,见义勇为流血又流泪的事件频发,使得见义不愿为、见义不敢为的不良风气滋生,其中很重要的一个

  • 标签: 见义勇为者 救济机制 无因管理 侵权人 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
  • 简介:早在2004年上学期开学不久,我就已听北大法学博士张永红大概地讲过张明楷教授的“置贿赂于囚徒困境”这一理论,当时张博士对此理论甚是赞赏。但是,由于孤陋寡闻、视野局促,直到现在我才在《法学家茶座》第五辑上看到原文。真的可叹自己读书面之窄与学识之浅。

  • 标签: 上学期 博士 赞赏 北大 读书 学识
  • 简介:在采取资产剥离救济措施的经营集中案件中,如何确定剥离资产是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完成的一项非常重要工作。剥离的资产是否合适直接从根基上影响着一项经营集中的资产剥离最终成功与否的问题。根据各国的实践来看,剥离资产的遴选标准、剥离资产的组成与来源、剥离资产的范畴厘定、剥离资产的皇冠钻石条款、剥离资产的适度调整是相关方面的核心问题。

  • 标签: 经营者集中 结构性救济 资产剥离
  • 简介:就民事权利的保护而言,作为权利宣言的民法典首先是从预防功能来体现商品交换的行为规则的,而作为负面调整的民事责任则是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的恢复原状之法律机制。因此,《消费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从其立法目的,从特殊侵权在社会生活的扩展以及随之而发生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变化,足以证明其在本质上就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来说,其实就是消费领域的侵权责任法。

  • 标签: 消费者权益 负面调整 归责原则 领域性综合法律调整之规范系统
  • 简介:随着数字革命和互联网的到来,作品的传播方式,合作完成作品的成本和可能性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对于智力成果自由(免费)分享的呼声,即从传统著作权中的"所有权利保留(allrightsreserved)"到"部分权利保留(somerightsreserved)"或者"无权利保留(norightsreserved)",这种呼声逐渐策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开源运动(OpenSourceMovement),从美国本土波及到整个世界。而开源软件,正是开源运动的产物。关于开源软件,学术界长久以来关注的两个问题是:(1)如果不是为了经济利益,是什么激励着软件开发这投身于这样一场运动当中?(2)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的商业模式有何不同,二是否可以兼容?相关的实践和理论还在发展当中,结论性的观点还难以得出,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已有文献得分析和整理,就开源软件开发激励机制的相关理论进行回顾,旨在厘清不同的观点,向读者呈现研究的现状。

  • 标签: 开源软件 黑客道德观 礼物经济 激励机制
  • 简介:为解决诉讼监督不力的局面,当前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诉讼监督职能独立化改革,意图通过机构重组调动监督的积极性。但这一改革注重权力的静态分工,对权力行使者行动的动力因素重视不足,制度预设与实践不免出现落差。诉讼监督职能独立化有利有弊,应根据不同的监督对象适用不同的监督机制,并须推进相关配套为诉讼监督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 标签: 诉讼监督 法律监督 检察权
  • 简介:2000年4月13日下午,某区公安分局两名公安人员,因侦查办理一起贩毒案件,在闹市区一茶馆门口,发现吸毒人员杨某正在打牌,当即传唤杨某一起去公安分局接受调查,但未出示证件、传唤文书。杨某认识其中一名公安人员,随公安人员刚走几步,趁其不备。向农贸市场方向逃跑。杨某先撞倒一名中年妇女。后又撞倒一名69岁的老太婆关某,自己也跌倒在地。杨某见关某摔倒不能爬起来,吓得不敢再逃跑了,被公安人员带到了公安分局。关某被公安人员送医院住院治疗57天,经法医鉴定,右额顶广泛脑挫伤,属4级伤残。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安分局、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63928.51元。

  • 标签: 赔偿责任 吸毒者 公安人员 公安分局 撞伤 2000年
  • 简介:客观归责理论可以表述为二结构的基本公式:(a)行为人创设了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危险;(b)该危险转化为符合构成要件的并且在规范保护目的之内的结果。客观归责是划分答责领域的关键,“救援案件”结合了客观归责中自我答责的自陷危险和第三人介入这两种情形。如果有救援义务的第三人介入,那么救援自我答责的自陷危险原则上并不中断第一引发和结果之间的归责关系,但是存在例外;对于自愿救援介入的情形,也应当补充修正性地适用第三人介入时客观归责的一般标准。

  • 标签: 客观归责 救援者案件 自陷危险 自我答责 第三人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