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罪刑法定原则最初来自国内法,是国家普遍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由于其与不成文的习惯法之间具有天然屏障,国际司法实践关于罪行法定原则曾经产生过一些争议。可以明确的是,国际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虽然内涵和效力与国内法略有不同,但是其作为一般法律原则同样适用于国际法是不争事实。本文通过分析国际法与国内法不同体系下的罪刑法定原则,进一步证明了其作为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的合理性。
简介:我国《刑法》第3条是刑法直接记载并表达罪刑法定的条文,因而可认为它是罪刑法定在中国法体系里,唯一的法定“住所”。中国法语境里罪刑法定到底包含哪些义项,并非考究罪刑法定之中国法典表达的主题;它只在乎罪刑法定在中国刑法典存在的真实样态。罪刑法定在中国法典里的存在方式如下:《刑法》第3条是以刑法规范架构容纳着罪刑法定,并以两个规范分句作为整条表达着罪刑法定之全义,为突出罪刑法定为本条之唯一显义,甚至有意对刑法调整对象——行为主体的有些行为——予以隐藏,以简化其可能出现的多义,为最大限度地涵盖罪刑法定之丰富含意,以多种类型的双维视域予以表达;但相对于显著表达行为与犯罪行为间法定,罪与刑间的法定关系则仅有提示,未予强调,两个分句现有排序,并不减损罪刑法定本义,但如果更换顺序,可能更加有助于显明罪刑法定意义的逻辑顺序。
简介:摘要:管理和技术工作是现代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计量贯穿于质量保证的全过程。涵盖了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质量要求、生产工艺等指标的监督和评价。稳定的生产必须依靠每个环节配备的仪器仪表来控制工艺过程参数,监控物料和成品的质量。随着公司生产的发展,计量在产品质量和产品认证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对提高公司的生产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公司的IATF16949、CRCC、CE和API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对计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的计量管理机制需要细化和完善,以确保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要求的准确度、灵敏度、量程等指标正确配备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监控的测量设备,按期实施检定/校准计量确认,正确实施测量过程监控管理。因此,找出防控管理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确保测量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简介:自然权利和实在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自始至终存在于人格权本质的聚讼中。承认人格权的法定权利属性,最强烈的意义在于,对人的伦理价值性的立法确证。而从中国权利文化传统的客观忽视与晚近民事律法体系再造经验的互动中,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人格权法定对于启蒙教化内化于人的伦理价值的巨大效益。世界范围来看,法、德两国采用的'蕴含'式的人的伦理价值保护方式有了松动的迹象,一些后发国家青出于蓝甚至改弦更张,另起人格权法定化的新炉灶,这种从含蓄内蕴立法体例到显性外放立法体例的转型被认为是适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论革新。可以明了的是,天赋权利根本上是一种权利享有的资格与门槛,为实在法设置权利提供根据与目的,但这只意味着其实现完成的一种可能性,并不具有板上钉钉、一一投射的绝对盖然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格是根源性、原则性的理性信念,人格权是结果性、制度性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