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长株潭地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跨境电商领域的职业教育合作面临诸多困境,如文化差异、语言障碍和法律法规等问题。为解决跨境电商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的困境,应加强文化交流与理解,建立文化适应能力培训机制,帮助长株潭地区职业院校与学生适应不同国家的商业文化和消费习惯。培养多语言人才,提供跨境电商相关语言课程,以便职业院校学生能够更好地与不同国家的客户进行交流。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合作,制定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以促进跨境电商的有序发展。本文旨在探讨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电商长株潭地区职业教育合作的困境以及可行的路径,以促进该地区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简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经济活动依托互联网展开。互联网提高了跨境交易效率,但同时也把以个人信息保护为重点的交易安全问题提到公众面前。个人信息保护带有强烈的属地色彩,但信息跨境流动使得我们又不得不关注该领域的国际合作。目前,由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差异,导致该领域依靠硬法进行国际合作的障碍较多。因此,从互联网时代软法的受让性和长期以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软法实践两个方面可以看出,选择以软法为路径展开合作的可行性。进而,站在中国立场上提出以软法为路径“软硬兼施、内外联动”的主张,力图明确我国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国际合作领域的可行性路径,发挥我国在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作用,从而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简介:"修正的属地主义""修正的普及主义"和"国际司法协商"三种方式逐渐打破以往"属地主义原则"和"普及主义原则"两分的立法模式,成为各国跨境破产程序域外效力立法模式的主流选择。在中国跨境破产国际合作建设中,韩进破产案件对中国跨境破产国际合作模式的选择有着深远影响。中国应当选择"修正的属地主义"立法模式,积极承认外国破产程序的效力,引入主要破产程序与附属破产程序概念,积极参与跨境破产合作。在"一带一路"与司法国际化建设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5条的互惠原则应当继续细化完善,坚持《南宁声明》承诺的互惠做法,先行给予对方国家当事人司法协助,积极促成互惠关系。在缺少跨境破产具体程序规定的情况下,借鉴示范法具体内容,个案适用破产议定书模式,建立灵活有效的跨境破产国际合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