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05年四季度以来,美国的住房市场出现低迷,新开量、新建房和存量房的销售量开始下降,房价也开始走低,住宅市场的周期波动不仅影
简介: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假如分离物在抵押权设定之时为抵押物的一部分的
简介:【摘要】:浮动抵押制度在英国兴起,特征为浮动抵押物的标的是抵押人现有或者将来有可能所有的全部财产、浮动抵押物在实现抵押权之前是不特定的、浮动抵押物的可处分经营性、浮动抵押权的具体实现的前提是抵押物“结晶”。
简介:
简介:律师同志:我前年与丈夫经协议后离婚。离婚时为了我们婚生九岁有残疾的儿子生活考虑,将我们原有的一套住房和部分财产分给儿子所有,儿子由前夫抚养,我每月给付一定的抚养费。日前我去探望儿子时得知,前夫为了做生意借资金的需要,将属于儿子所有的这套住房抵押给了他人,我向他提出不同意见,他说他是儿子的抚养人,这是他的权利,别人不能干涉。不知前夫的这种作法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简介:近年来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的重要性逐渐为国内各大保险公司所认识,但其业务的发展过程却极为缓慢。本文从我国抵押贷款业务同发达国家的差距着手,分析了我国在抵押贷款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认为要使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切实发挥作用,达到促进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良性发展,推动住房消费的目的,需要政府、保险公司以及银行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和系统架构。
简介:船舶抵押权保险作为主要航运国家推出的一种新型保险品种,在中国并未正式引入。通过对船舶抵押权保险特征的分析,指出了船舶抵押权保险的优势所在,并认为船舶抵押权保险实质是一种信用保险。此外,分析了中国引入船舶抵押权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中国引入船舶抵押权保险应注意的问题。
简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本文从我国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制约因素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出了一些建议。
简介:我国《物权法》第195条对于抵押权强制执行作出了规定,但缺乏可操作性。在现阶段应充分发挥公证债权文书的作用,完善相应执行立法,并使法院在抵押权的强制拍卖中起主导作用。
简介:本文从估价师的专业角度,就土地抵押报告中如伺关注不同类型的土地抵押物可能存在的风险,从出让土地、政府储备土地、城镇划拨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几方面加以阐述。让报告使用者更多关注风险提示的内容,并能针对这些风险作出是否贷款、贷款成数及贷款期限等客观合理的判断,为其能够顺利地完成土地抵押贷款业务保驾护航。
简介: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时,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1并抵押的
简介:<正>抵押权是比较理想的担保方式和投资手段,在担保发展史上处于重要地位,现在已经引起我国实务界和学术界的重视。许多论著巳开始了对抵押权的探讨,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也有些观点似有进一步商讨的必要。本文拟就抵押权的不可分性等四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简介:近两年来,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数量逐年增长,随之而来的住房信贷风险也越来越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将使我国的住房融资方式取得突破性进展。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动因,意义和存在的障碍,从而对我国未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
简介:当前新农村建设主要是资金匮乏问题,而农村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开展林权抵押小额循环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森林资源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三种模式,拓宽了农村抵押物的范围,解决了农民贷款融资难的问题,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进一步深化了林权制度改革,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
简介: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正是建立与形成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发展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非证券化市场是指由投资者直接买断住房抵押贷款,1、抵押贷款证券化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转移风险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担保发行抵押证券后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业越来越成熟,房地产抵押逐渐成为越来越多的债权人运用作为债权担保的主要形式。尤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房地产抵押作为最保准的债权担保形式,广泛运用在金融行业。债权人(包括银行的等金融机构)基于房地产抵押享有的权利称为房地产抵押权,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权性和价值权性两大基本性质。而房地产抵押的风险一直是人们所考虑的问题,而对于房地产抵押风险的评估值得深入讨论。
简介:【摘要】《民法典》对原物权法进行了大量修改,但是仍未就抵押预告登记建构独立完整的法律运行体系。抵押预告登记作为我国本土化的一项法律制度设计,是预告登记与抵押的结合体,其所承载的功能价值必然溢出了预告登记自身的制度预设,两者之间的差异具体表现在自身性质、立法目的与法效果等方面。抵押预告登记又是与抵押勾连的概念,但未与抵押权体系及其内核精神保持一致。抵押预告登记是经济市场不可或缺的,尽快将其从预告登记中割离、建立自身的体系迫在眉睫。
简介:动产抵押制度虽然已经在我国法律中予以确立,然而其制度本身却与我国物权法体系不相协调,违背我国物权法传统的公示公信原则,实践中,由于动产抵押适用范围限制较少、登记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动产抵押制度不能有效适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通过对一般动产抵押制度合理性质疑,结合动产抵押的适用范围与登记两方面,提出完善措施。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警示
研究浅抵押权效力范围
浮动抵押制度的评价与改善
灵魂就这样抵押给了魔鬼
前夫能否将儿子的财产抵押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问题研究
农村住房可以做贷款抵押吗?
船舶抵押权保险问题研究
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论抵押权强制执行
办理抵押贷款为什么要买保险
土地抵押风险的关注点
房地抵押中若干问题分析
抵押权若干问题之我见
浅谈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林权抵押贷款融资的探索
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房地产抵押评估风险探讨
论抵押预告登记及制度构建
动产抵押制度的再思考——以动产抵押的适用范围与登记制度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