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今中国一项繁重而复杂的战略任务,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从本期开始,本刊将开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栏",将陆续刊发各地、各界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方面的文章,本期刊登天津市和平区体育馆街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
简介:一、群体本位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近代中国自国门被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以后,为了挽救危亡,各派政治力量皆力主仿效西方变法图强,为此形成了种种法律设想。其中,国民党的群体本位法律思想肇始于孙中山,并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得到实践,从而对当时法律秩序的建构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它也深刻体现了西方法律理念在中国社会的变异,故有与其理论母体加以比较研究的意义。群体本位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石为孙中山的民生史观。民生史观将人类求生存视为历史发展的动力和重心,认为调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大多数有利益”是社会进化的原因,进化所依循的法则为人类间的“合群互助”。〔1〕由此产生了有别于个人权利本位的法律观念。
简介:论我国刑法的指导思想──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一点体会马登民,于齐生刑法的指导思想是掌握了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指导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的思想理论体系。它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不仅不同类型的国家的刑法指导思想由于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领导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系统地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科学概念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正确地认识到了我国所处的历史地位,准确地把握了我国目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它从理论和实践上系统地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飞跃,是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创新。
简介:总分则式的民法典体例的出现与德国潘德克顿法学的法源理论和方法论有着密切关系,以萨维尼为首的德国法学家们坚信法学应当是一门科学,追求逻辑意义上的整全法源,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抽象出总则和各分则中的“小总则”,构造出逻辑自洽、具有高度涵括性的规则体系。此种法典体例下,债法总则的存废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民法典科学性的结构性问题。我国民法典分则草案不设债法总则对民法典的体系效益和科学性都会造成消极影响:一是法典的体系逻辑被破坏。诸分则与总则之间层层递归、相互嵌套的体系逻辑被打乱,法典结构关系变得松散;二是合同法总则立法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存在缺陷。不使用债的概念使得合同的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等等术语在语义和逻辑上都存在问题;三是物权请求权和法定之债需大量参照适用合同总则的规则可能导致参照的泛滥。从现有司法裁判的实证研究看,这可能导致司法适用的混乱和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增加。
简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出发,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改革开放,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执政,执政为民,关注民生,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等治国理政的新观点、新命题、新思想,特别是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些战略思想体现在民主法治上,形成了人本法律观、和谐法治观、依法执政观、民生法治观、”三个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思想、观点,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法学理论上的升华,法治实践上的突破。给我们许多深刻启示:必须把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结合起来,实现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有机统一;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立足国情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国际化同民族文化的有机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