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构建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只有深刻把握其本质特征才有可能实现。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体现在六个方面:公平正义、规则有序、协调均衡、价值坚守、社群互认和宽容仁爱。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历经两个阶段:法理阶段的社会和谐和伦理阶段的社会和谐,前者是和谐的基础阶段,后者则是成熟阶段。实现社会和谐应从基础阶段开始,以对公民权利的诉求为实现路径的开端,在各利益集团、各社会阶层相互博弈过程中达到多方利益的相对平衡。尔后向成熟阶段发展,以对他人和社会承担义务和责任的首要诉求为实现路径的开端,通过内敛与自我约束而达到非博弈状态下的利益平衡。这才是理想状态下的社会和谐,因为体现了更丰富的道德内涵和本质上的公平正义。
简介:电子治理是基于电子政府、电子社会发展的一种治理形态或治理阶段.是传统治理的阶段性跃升状态。中国的电子治理既有着国际趋同的共性与共识,又有着自身鲜明的治理特征,这在核心理念和价值定位上表现为电子治理与国家治理、公共管理改革、电子政务,以及民主等重要概念与实践之间的关联与互动。中国电子治理的实践领域主要集中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政务公开与政府数据开放、网络监督与反腐败等方面。在未来,电子治理需要持续关注和解决电子治理的体系建设、多元主体下电子治理的责任机制问题、网络与信息安全、在电子治理中引导社会合理预期,以及电子治理的全球化等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