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甲:咱俩给小朋友们说段相声。乙:逗大家一乐,神清气爽,有益健康。甲:您说,这世上的人要都长得一模一样,那该多好,买衣服都不用试啦。乙:可不是,高矮、胖瘦都一样。
简介:或许你不会想到,一向胆小得走路连只蚂蚁都不敢踩的我,曾经是个纵火犯,并且差点酿成大祸……那是20年前一个深秋的下午,年仅7岁的我和几个年龄相仿的小伙伴在村头玩泥巴、丢沙包,玩着玩着也不知是谁提议,到地里挖山芋烧了吃。因为20年前在我们乡下还是个缺吃少穿的年代,饥饿对于正在长身体的我们是在所难免的,大伙一拍即合。于是分头挖山芋的挖山芋,拾柴的拾柴,刨坑的刨坑,待一切具备之时,却发现缺少火种。因为离我家比较近的缘故,我自告奋勇到家去拿火柴。到了门口,才发觉大门上落了锁。这时我才想起父母都下地干活去了。望着高高的院墙,正无奈间,突然发现邻居杜奶奶家的房门虚掩着,为不使大伙失望,我便决定到她家去借。
简介:罗斌法官到看守所小号把死刑犯谭大伟提出来,听取谭大伟的死刑上诉意见。谭大伟说来说去无非是说他杀死了女友马倩倩以后是自首的,希望高院能从轻处理。罗法官多少有点不耐烦,心想自首也得看是什么案件,如果自首可以不偿命,那么大家都可以去杀人了。所以罗法官一边嗯呃啊地听着,一边间或简单地记着什么。至于末了谭大伟再大谈什么其实他是如何爱马倩倩的,杀人只是一时性起云云,罗法官根本没听。不过临到最后,其时天色已暗,谭大伟突然沉沉对罗法官说:“我想捐出我的肾。”罗法官尽管听得清清楚楚,却仍大吃一惊:“你说什么?”“我是说我想在被执行后,捐献我的肾。”谭大伟一字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