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有效控制犯罪,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未决羁押无疑具有正当性,但未决羁押与无罪推定的理念形成悖论。解决这种悖论的出路只能是改革与完善未决羁押制度。我国未决羁押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降低羁押率,扩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比例,以提高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水平。这一改革面临的主要难题是,降低羁押率将使追诉犯罪的效率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应当兼顾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的平衡统一。在保证有效控制犯罪的前提下,降低羁押率不仅具有正当性,而且具有可行性。改革的基本路径是完善与强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羁押的替代功能;加强羁押措施的司法审查,强化对于羁押措施适用的限制功能;提高侦查取证能力水平以摆脱有效控诉对于羁押性强制措施的依赖。
简介:【摘要】随着公安教育改革的全面开展和不断深入,各公安院校应当从明确自身目标定位、顺应公安教育职业化的总体趋势、重视公安教育的文化传承功能和发挥公安院校教师的积极作用等方面予以应对。【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教育改革思考2008年5月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制订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中指出:在不取消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改变招生模式,强调基础教育在社会大学中完成。2009年10月,公安部就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公安教育要立足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要以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为契机,逐步压缩高中起点普通学历教育,调整公安院校的职能定位和办学重心,创新办学体制和学历教育模式,紧密结合警务实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自此,我国公安教育改革拉开序幕。面对公安教育改革的大趋势,公安院校应从以下方面予以应对。
简介:市场秩序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我国区域市场秩序的建构受集权和分权影响,需要地方政府具有足够动力来推动,因而有自己独特的逻辑。影响市场秩序的地方行为源头表现为对要素流动偏好、政绩考核和可支配权力的追求。但政府强干预下的市场秩序从长期来看对区域经济增长并无益处。因为一体化的本质是要素流动一体化,需要市场秩序的协调和保护。建立一个既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行动,又有利于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市场秩序并非不可能。以市场秩序的法制化制度化为重点,推动改善和重构区域市场秩序,推动行政干预力量的弱化,促进市场对各种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