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声乐教学是通过教学双方的交际而进行的.这是因为双方基于这样的动机——教师希望自己所传达的知识和技巧为学生感知;学生则希冀着自己被感知,因而产生了教学中这样的交际行为.众所周知,声乐教学没有任何交际的中介实物(器乐教学还有乐器作中介实物),全凭听觉以及由它引起的思维来维系.那么是什么内在的因素制动着双方的交际,以致于使他们找到教学的契合点呢?这是本文想探讨的问题.波兰哲学家阿·沙夫在他的《语义学引论》一书中指出:“每一个物质的对象,这样一个对象的性质或一个物质的事件,当它在交际过程中和在交际的人们所采用的语言体系之内,达到了传达关于实在——即关于客观世界或关于交际过程的任何一方的感情的、美感的、意志的等等内在经验——的某些思想这个目的的时候,它就成为一个指号.”把这段话引申到声乐教学上,笔者以为艺术的指号功能在于它能破译交际双方各自向对方所表达的思想或内在经验.而需要强调的是,指号的功能必须在交际中才能产生.“沙夫
简介:非调性音乐当中的调性意义,是或多或少地随着十二音音级的某些具体的音乐实体来应用和判断的,当作曲家在作曲的过程中提供了这种音乐片段的暗示时,调性的意义才有可能突显出来.在某些非调性音乐的作品当中,确实存在着潜在调性的现象,这在很多此类作品中已经形成了独特的一景,应当引起人们在创作、认识过程中的关注.可通过运用调性分析与非调性分析相结合的认识方式,从纷乱的音高组织中获取调性骨干音级和骨干低音进行的线条,用以印证在此类作品中存在的潜在调性的事实.对潜调性作品的分析,一方面可以沿着作品的音高现象追寻作曲家创作中的心理轨迹,加深人们对于非调性音乐作品中音高组织的多重认识;另一方面也可以打破调性与非调性音高关系组织方面认识上的屏障,以此开阔人们的认识视野,对于音乐创作实践也是颇具启迪意义的.
简介:本文提出中国古代音乐论即中国古代艺术论的观点,认为中国古代乐论中的"和观念",是中国礼乐文化中最核心的范畴之一。如何承继古代乐论中的"和观念",理解"和观念"在构建和谐文化中的当代意义,对和谐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