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证据法中的三个基本问题进行历史的和辨证的分析,作者认为:关贩于诉讼证明要求,近几年兴起的"法律真实说"并不是完善的学说,而传统的"客观真实说"只要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加以修正,就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关于证据调查的方式,当前的任务不是仅仅从口头上强调当事人举证,限制法官查证,而是正确地划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查证各自的范围,并完善相应的保障和约束机制;关于司法证明方式,全盘接受自由心证制度或法定证据制度中的任何一种都不是理性的选择,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两大法系证据规则的特点,在证据制度的不同方面,分别借鉴两种模式中的有益部分.
简介:本文分析了现代性观念、现代法治以及两者在当下中国语境中的相互关系。本文认为,现代性观念是存在问题的,它遮蔽了社会历史变化的相当重要的复杂性、多样性,容易使人们对社会的建设方案出现片面的、直线的、纯粹的理解,容易使人们对社会建设方案的“他者”要素视而不见。尽管“现代法治”作为观念在当下中国是极具积极意义的,而且,对法治现代化的总体建设方案大加批评也是徒劳无益的,但是,在“现代性观念”操纵下的“现代法治”观念,依然需要我们对之作出某些“诊断式”的分析说明。“现代性观念”和“现代法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合谋”关系,对此应该保持必要的警惕。对“现代性观念”和“现代法治”进行诊断式的分析,并不是反对现代化和现代法治在中国当下语境中的推进,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分析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现代化和现代法治在中国有益健康的展开。
简介:私有经济在新中国历史上曾被视为公有制的异类而遭受压制和排挤,民间投资更因其“私人”性质,长期受到法律、制度和观念上的歧视,其发展进程也陷入了一个有内在潜力而缺少实际空间的“瓶颈”局面。民问投资财产权在性质上是一种极其特殊的私有财产权,这种特殊性集中表现为民间投资财产权是一种发生在动态的投资过程中的财产权。这种过程性的财产权与一般静态的状态性财产权有着极大的区别,可惜的是这种区别在法律上却缺乏应有的认识。现行法律制度对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融资渠道、权益保护等方面均缺乏明确而系统的规范,而且对民间投资财产权缺乏特殊的法律保护机制,更成为影响民问投资发展的一个深层次因素。
简介:<正>中国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制建设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数代仁人志士和知识分子的大课题,更是近年来致力中国法律现代化建设的学人们所极为关注的热门话题。由于中西法文化的研究不仅涉及到法制史、思想史、文化史,而且还要涉及到法理学、哲学等诸多领域,其所需知识范围之广、研究难度之大共所周知。法学界以及史学界真正能够深入、系统研究中西法文化的著作一直阙如。南京大学法律系青年学者张中秋的新著——《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以下简称《研究》)一书,是目前国内一部系统研究中西法律文化的著作。该书名之曰“比较研究”,从法的形成、法的本位、法的文化属性、法与宗教伦理、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于2018年修宪写入《宪法》第1条第2款,虽然这一条旨在规范上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但也在客观上于宪法正文中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具有普遍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阶段性,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具有"中国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承接前两者,构成"八二宪法"的规范结构基础。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发展的逻辑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延续了"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又立足当下,从绝对的"公有制"改造变迁为"公私二元"并存。这一转变也符合中国历史上"公私"观念的变迁,即从经济领域到政治领域都形成了一种容纳万民之私的"公"之观念,这也成为"八二宪法""公私二元"的思想基础。"八二宪法"便是对改革以来"公私二元"结构的规范体现,它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范特征。
简介:从程序法的角度,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李庄案享有审判管辖权,江北区公安局通过合并管辖对李庄案亦享有了侦查管辖权。但考虑到李庄案特殊的背景,不排除江北区公检法机关为使案件在程序上符合法律规定而人为确定漏罪立案时间以及恶意进行合并管辖的可能。非法证据的调查应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先行进行,公诉人对非法证据调查时间的理解是对司法解释的曲解。庭审中证人不出庭作证是由立法缺陷造成的。检方撤诉不符合目前司法解释关于撤诉理由的规定。为防止检方随意撤诉,法院在对撤诉理由审查时应征求被告方的意见,同时应明确撤诉即无罪的法律后果,撤诉后再行起诉的条件应提高为"有新的重要证据",撤诉后无需再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