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视频聚合APP采用深层链接技术,无须经过网页的跳转即可以将分散在各个视频网站上的内容聚合在某个APP之中,用户得以在某款产品中搜索到来自不同视频服务商的资源。但其在赢得市场的同时,因行为的不规范,也造成了各方利益失衡的局面。讨论视频聚合APP采用深层链接技术将链接定向至版权方网站的侵权责任问题,过去"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均不足以适应网络环境的巨大变化,应当适用"直接提供权利人作品"的法律标准,将视频聚合APP提供者的行为与传统的网络链接服务提供者相区分,定义为直接侵权行为,适用法律标准亦可缓解利益失衡的局面,促进权利人、链接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
简介: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的侵权法救济,《法国民法典》是以第1382条和第1383条即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为核心展开,而《德国民法典》则以第823条与第826条即小的一般性务款模式为核心展开。中国现行侵权法律规范在外在表现形式上则既存在类似于法国的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的《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也存在类似于德国的小的一般性条款模式的《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和第2条。由于法国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与德国小的一般性条款模式分别生成于不同的社会背景,因此它们具有不同的制度功能,而中国当前的法律实践却将这两者置于同一法律体系下,由此导致法律规范适用时的冲突就无法避免,而这并不利于法律实践中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规范调整。因此,必须在明确这两种模式的基础上,确定一种有利于中国既有法律体系下相应侵权损害规则适用的模式。
简介:一般而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维权的方式包括商业谈判、仲裁、调解、民事诉讼、行政手段、刑事手段,等等。本文的焦点将集中于版权法领域的损害赔偿责任,运用案例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对2012—2013年度的司法审判实践进行研究,在形成"案例类群"的基础上,将包含在不同判决书中的详细信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筛选、归类、比较和分析,同时运用箱型图等手段协助这个发现的过程,最终揭示出计算机软件侵权赔偿案件的"家族相似性"及其差异性,与2005年度形成对比。本文在最后指出,2012—2013年度的司法审判实践显现出来的种种问题,如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率偏高、法院对权利人诉讼请求的数额的支持度偏低、大部分裁判文书对赔偿的表述过于简单,等等,归根到底是受到司法者的悲观者心态的制约。受"软件定价不合理和升级频繁"这种心态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出现试图人为降低交易成本以促成交易的现象,本文从司法消极主义和经济分析两方面入手,证明这种做法实际上无益于促进"应付费软件的盗版率"的下降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