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商标先用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标权所涵盖的内容,它产生于特定的背景下。在整个商标法律体系中,商标先用权承载着特定的功能价值。分析商标先用权制度的功能价值,有利于完善我国商标法的体系。
简介:“我们每天都在进步”。嘉兴市搜狐调查有限公司驻杭办事处办公室挂出的这条标语,对前来委托业务的人而言,或许能够得到一点意料之外的暗示——尽管“私人侦探”业务在法律上还没有合法名分,但他(或她)可以从这里获得满意的服务。
简介: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现象说明,目前我国公民的就业平等权保护不足.这种情况不利于维护我国法律的权威,不利于维护稳定的法治秩序,也不符合就业平等权保护的国际化潮流.应当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加强对公民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护,为此需要从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简介: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是指国家宪法、法律赋予警察机关执行警察规范、实施警务活动的权力。警察权在本质上具有强制性和扩张性,由于相关机制不健全以及体制上的原因,致使警察权在实施过程中尚有不协调的现象。因此,有必要以法治的理念审视警察权并提出相关建议。
简介:赋予主任会议人事任免搁置权,并不违反地方组织法,反而在人事任免工作实践中,有利于保障主任会议作用的发挥,维护人事任免的严肃性,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效率。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提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
简介:在数字时代,或许人类发生的最根本的改变,就是记忆与遗忘原有平衡的反转。
简介: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宪法基本权利,在普通法律得不到救济之时,应该能得到根本大法宪法的救济.我国应完善受教育权的宪法救济制度,在立法上确立违宪司法审查制度,在制度上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模式,同时要防止受教育权宪法救济手段的滥用.公民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应寻求正常的法律救济渠道,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予以保障.
简介:商家选择权是指商家相对于消费者所具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而且拥有在法律范围内自主选择有利于其经营的方式方法的权利。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合同法的禁止性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相对性三方面看,商家必然拥有选择权。同时商家对其选择权的使用也有严格的法律界定。
简介:一、路名的概念。关于路名,目前法学界尚鲜有研究。人们对路名并未给予应有的注意。因此,有必要先对路名权作出界定。笔者认为,路名权是指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新建的或无名的道路进行命名或对已有名称的道路更名的权力。包括如下内容:(一)路名权只能由特定行政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此权行使。根据国务院1986年12月23日颁布的《地名管
简介:“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和政府提出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让人民讨论,正是我国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昭示。打造“阳光政府”。无疑应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给公民以更多的“知情权”
简介:文化是个非常大的概念,大到几乎可以指涉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所产生的有形和无形成果。因此,要用有限的笔墨给文化下个概念,是非常困难的事情。①文化虽然不好界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讨论与文化有关的事物或现象。
简介:关于检察权的性质,理论界有行政权、司法权或兼具行政和司法双重属性、法律监督权之争。现代国家权力远比国家形成初期复杂得多,权力所拥有的权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每种权力的属性也会因所处语境不一而呈现出独特的个性。从我国国情来看,将检察权定性为法律监督权更为适宜。
简介:在两大法系,立法对商誉权的保护都比较充分。而我国对商誉权的法律保护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之中且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上重新建构商誉权法律保护体系,建立适合我国的商誉权立法保护模式。
简介:新出台的《担保法》解释基于物权法定主义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无效。物权法虽以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作基石却亦有意思自治之空间,物权法定主义仅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于此之外,应为当事人自治之领域,担保期间的约定就属当事人自治之范畴。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能够提高担保的信用,更好的发挥担保制度的立法功能,同时也能使当事人充分实现意思自治,体现民法的私法本质。故此,立法应当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
简介:樊长春、朱立恒在2009年第5期《学海》发表文章认为,公正审判权有助于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要想达到社会和谐,必须尽可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减少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刑事审判制度是保障社会和谐的一项基本措施。但是,
简介:检察裁量权是法律赋予并受法律约束的一种司法权力,是检察官所享有的有限的程序权利。自由裁量行为受个人意志和法律意志共同支配,既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过程,也是策略选择的过程。实践中检察裁量行为的失当性根源在于客观合法性和主观可接受性的缺失,对应策略原则是裁决合法性原则和可接受性原则。其途径是论证合法性,通过法意阐释;寻求可接受性,主要通过法益衡平和程序修正。
简介:
简介:当前,我国学者对于侦查权的性质主要有司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兼行政权三种观点。侦查权性质的不明确,导致警察权性质的不明确,进而导致公安机关在国家机关中定位的模糊。因此,确定侦查权的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国侦查权的职能、特征和运行规律上看,侦查权应当是一种行政权,同时具有一定的司法倾向。
简介:近年来,随着主诉检察官负责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等项公诉改革的稳步推行,一些基层检察院尝试在公诉活动中引入求刑权制度的改革。但实际中仍产生有现实阻力和理论上的分歧,这说明推行求刑权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拟就求刑权理论的若干细节进行了一些思考,以期对求刑权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可鉴之资。
简介:我国著作权保护中存在着不足,同为智力成果,原创性的传统文化得不到保护,而计算机软件不仅受版权保护,甚至得到超国民待遇的保护.改变这一现状的措施是,制定特别立法;通过国际谈判使TRIPS协议中增加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对于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保护从实际出发进行立法,利用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作出有利于我国的解释.
浅析我国商标先用权制度
私人侦探:分享侦查权
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护
法治视野下的警察权构建
赋予主任会议搁置权不违法
为什么会出现“被遗忘权”?
受教育权的宪法救济
商家选择权的法理分析
路名权及其商业化使用
信息透明保障公众知情权
文化权与文化多样性
略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
商誉权立法保护模式选择
论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
公正审判权与社会和谐
检察裁量权正当化探讨
“行政自由裁量权”不能滥用
论我国侦查权的性质
关于求刑权的若干思考
我国著作权保护之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