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确定法律概念往往成为行政诉讼争议的焦点.实践中,法院消极审查可能导致行政诉讼目的难以实现,积极审查又可能干涉行政权的行使.然而,国内学者的观点——不确定法律概念可分为经验概念和价值概念,对于经验概念,法院可以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价值概念,法院应给予高度的尊重——在司法权与行政权地位明显失衡的现状下以及在实现行政诉讼目的和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要求下,已经明显“站不住脚”了.本文通过对第103号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的分析,认为应确立对所有不确定法律概念都可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则,在此前提下依据对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的重新分类再确定相应的司法审查程度和司法审查标准.
简介:加强宏观调控是当前做好经济工作的迫切任务。而整顿金融秩序是强化宏观调控解决经济生活中新的问题和矛盾的关键,是牵住了经济走向的“牛鼻子”。整顿金融秩序一时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本刊就此采访了内蒙古人民银行副行长张功平同志。记者:加强宏观调控是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的必要措施,对此为什么要从整顿金融秩序入手,请谈谈您的看法?张:我个人认为,应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整顿金融秩序是当前强化宏观调控的关键。一是从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来理解。金融既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又是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杠杆。经济决定金融。金融秩序混乱是国民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反映。整顿金融秩序就是要
简介:我国立法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无权处分应指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作为物权变动原因行为的合同。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可以看出,各国以及国际条约对无权处分效力的处理并不一致,不存在明朗的无权处分效力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以及民法体系和谐等角度来看,“债权合同效力待定说”与“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说”均存在不足。应根据缔约时第三人的主观状态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第三人恶意时,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第三人善意时,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如此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符合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目的,实现了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合理保护,维护了民法体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