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同意,闽委办[2006]78号下发《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2006—2010年工作规划)的通知》。文件指出,党史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党史工作,对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不断开创我省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要参照《规划》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好本地区本部门相应的工作规划,并认真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