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是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政府为民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饮水安全问题的有效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公益性政府投资工程,受市、区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同时受媒体及市民高度关注。本项目为居民小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与常规施工项目不同,具有施工点多面广、现场实施条件复杂、关联单位多、协调工作量大、进度控制风险多、施工质量安全管控难度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投诉事件多发。本文中笔者围绕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提出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建议,旨在为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简介:摘要: 对于有线电视网络的需求的提升,也就使相应的运营商为了能够更加促进有线电视网络的良好扩张越来越积极的去推动光纤入户工程的开展,而不断的去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速度,去增强网络的承载能力,从而保证人们收看电视 与网络 的顺畅性。而 皮线 光缆作为有线电视光纤入户工程的重要部分,对有线电视皮线光缆入户的施工过程就非常的重要,要保证体现光缆入户的施工能够更加的安全降低存在故障问题的产生几率越来越成为光纤入户工程的重要工作。
简介:从宪法层面分析,“入户抢劫”涉及到财产权、居住自由以及婚姻家庭中的隐私权和老年、妇女、儿童等特殊主体的宪法权利保护问题。其中,“户”的解释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上列宪法权利的保护范围和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加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释〔2000〕35号文》与《法发〔2005〕8号文》先后分别将“户”解释为“进入他人生活的”住所和“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以“韩维等抢劫案”(指导性案例466号)为代表的一批案例适用《法释〔2000〕第35号文》,另有一批案例适用《法发〔2005〕8号文》。显然,前后两次的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后果。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9条“住宅不受侵犯”和第49条“婚姻家庭受保护”的立法精神,《法发〔2005〕8号文》将“户”界定为“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体现了对“户”之核心法益的保护,既符合《立法法》确认的“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也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政策,应当作为“入户抢劫”的案件的裁判依据。
简介: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我国有线电视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有线电视的光纤入户率还不高,为了保证光纤入户的政策能够推行下去,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提出新建的住宅必须保证光纤到户。因此,我们必须掌握熟练的技术,保证有线电视网络能够实现光纤入户。本文从这个角度出发,立足于实际发展情况,对有线网络 FTTH 光纤入户的规划以及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有线电视; FTTH ;光纤入户;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