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近几年来,山东省各级党委对村级党组织建设给予高度重视,采取了许多新的举措,诸如创先争优活动、“五个好”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村级党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农村发展不平衡,一些村级党组织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作为省直机关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就当前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作一探讨.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一文中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严格执行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然而,当前党章执行不力的现象却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学习不够深入、内容理解肤浅,注重享受权利、忽视履行义务,执行过程缺乏监管、党纪观念不强等。为此,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着力塑造党章执行意识,加强党章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章执行能力,在贯彻执行中提高党章权威性。
简介:我国公共道路管理瑕疵致害责任性质上属于民事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甄别道路管理者应考虑道路性质、公路等级、瑕疵性质、部门设置等多方面,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情形下应根据瑕疵所对应的管理职能履行主体确定。适用普通注意义务标准作为道路管理是否存在瑕疵的判断标准,同时兼顾督促管理勤勉与防止加重负担原则。在无直接证据的条件下,认定因果关系应发挥一定的司法能动性,结合间接证据、生活常识、逻辑推断等作出综合性判断。除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道路管理者与其他侵权人之间的共同责任形态适用按份责任为宜,道路管理者承担责任后不宜享有追偿权。
简介:《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强制医疗属于诉讼活动,故检察机关对其具有法律监督的职责。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都较为系统地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中的细节性问题。但强制医疗程序仍存在证据标准不明确、程序设置不完善、审判形式化、执行监督形式模糊等问题,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增加了困难。用比较研究、个案研究的方法,以强制医疗的启动、审查、决定和执行四个阶段为时间轴,对检察机关遭遇的法律监督问题依次进行了分析并试图找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途径。
简介:近年来,我国在新农村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与此同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和趋势:从总体看,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从案发环节看,案件涉及领域多元化,重点领域突出;从涉案罪名看,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以贪污、贿赂案件为主:从犯罪形态看,集体共同作案犯罪突出,且作案手段多样化。其原因主要包括:权力不断扩张且过于集中:村务信息不公开,村务管理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监管失效;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审计制度不健全等。预防和打击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社会系统工程,应坚持走社会化的综合治理模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廉洁教育;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完善基层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