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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个结果
  • 简介:《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作为规范两地之间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的法律文件,为内地与香港之间在WTO框架下实行自由贸易奠定了法律基础,是我国实施中国经济区战略的重要步骤。从本质上讲,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一项国际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其签订对于中国、世贸组织及其他成员,都具有深远的法律意义。该安排与世贸组织的区域贸易协定规则规定的条件和其他区域贸易协定确立的规则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在条文上也存在含混之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 标签: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中国 世界贸易组织 区域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区 更紧密经贸关系
  • 简介:本文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上,论述了稳定的基本内涵及其与改革、民主和法制的关系,指出我们需要的稳定是包括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各个领域相互适应和协调发展的全面的持久的稳定.要在稳定的基础上改革变动,才能保持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的活力;在改革变动中求新的稳定,才能长治久安.民主促进稳定,但这只有在一定历史与社会条件下才能做到,民主与稳定、自由与安全是存在一些矛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为了稳定必然要牺牲民主;相反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会有真正的社会稳定.维护稳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而维护稳定的法制.应当是立足于民主和改革的法制.

  • 标签: 维护稳定 辩证思考 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政治建设 经济基础
  • 简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管理创新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现行宪法确立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强国家一弱社会”模式,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等部门法对于国家一方的法律调整的高度重视与对于社会组织一方的法律调整匮乏形成明显对比,也是这一模式的明显体现。社会管理创新需要通过宪法对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新定位,确立“强国家一强社会”模式;制定《社会组织法》,填补社会组织法律调整框架中缺位的基本法;清理公法法律法规,通过法律调整机制促使政府转变职能。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国家与社会关系 法律调整 完善
  • 简介:相邻关系的生成立足于相邻关系具有的功能价值,现代社会公法相邻关系的兴起并非意味着私法相邻关系的死亡。以功能主义方法审视现代社会相邻关系的二元形态是准确考量私法相邻关系与公法相邻关系适用竞争与优位性的关键。相邻关系二元形态的优位性考量并非简单的事实认定问题,而是更高层次上的价值判断问题,需要根据具体个案的情形加以判定。建构相邻关系纠纷处理的法定协调机制,完善相邻关系法律规范,实现私法自治性和公法强制性的有机结合,提高行政行为的科学性与可预测性,实现行政主体在相邻关系纠纷问题上的被动介入,对于促进相邻关系的协调与现代发展意义重大’

  • 标签: 功能主义方法 私法相邻关系 公法相邻关系 优位考量 公私法协调
  • 简介:国家统治与地方自治问题是最典型的宪法问题之一。地方自治是一种自生自发秩序,它是自由的人行使权利的结果,而不是外力强加的制度。国家统治与地方自治这种关系典型地反映了博弈理论。我国百年来的地方自治实践,片面理解地方自治是“权力下放”,这与地方自治的本义完全背道而驰。中央与地方关系,应以合作和依赖代替对立,在坚持国家主权和国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尊重地方居民的参与愿望,确立起一种合伙型和合作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标签: 国家统治 地方自治 博弈 权力 权利
  • 简介:我国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冤假错案多发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权力运行中行政化思维根深蒂固,学者们有针对性地提出许多去除行政化、提高法官独立程度的改进建议,但司法权力的实际运行状况依旧令人堪忧。理论建议难以被实践采纳的根源在于我国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价值缺失,不仅法官普遍地缺乏法律至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价值观念的支撑,而且现行司法制度也缺乏对这一价值观念的贯彻与保障。唯有进一步完善司法价值体系,才能有效改变目前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的局面。欲去除我国司法权力运行中的行政化思维,构建正当的司法价值体系,必须在加强法官法治意识和审判独立意识的同时,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观念真正贯彻到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中去,才能有效保障司法权力的规范运行。

  • 标签: 司法权力 规范运行 去行政化 独立审判 价值构建
  • 简介:深圳经济特区涉港澳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条例(建议稿)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韩德培,黄进草拟编者按:深圳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它与香港、澳门的民商事交往极为频繁。如何解决深圳和港澳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著名国际私法学家韩德...

  • 标签: 住所地法 民商事 法律适用 深圳经济特区 物之所在地法 当事人
  • 简介:我国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衔接,采取必经复议与选择复议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出自于税收争议的专业性和法院的压力等考虑,但它限制甚至剥夺了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途径。专业性考虑和降低税收成本等不能以牺牲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为代价。

  • 标签: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诉讼 权利救济
  • 简介:<正>不当得利,系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获得利益。在实践中,由于忽视了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如依物权所生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基于解除权的行使而产生的原状回复请求权、因无效或经撤销的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原状回复请求权,以及因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的关系,因而出现了两种极端;一是将不当得利制度的适用范围无限扩大;二是将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对立起来,致使其适用范围过于狭小。若不理清不当得利与其他权利保护制度的关系,则必然给法律的适用带来困难。因此,有必要对不当得利制度与其它权利保护制度,尤其是侵权责任制度的关系作一研究。细观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不难

  • 标签: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侵权责任 权利保护制度 回复请求权 侵权行为
  • 简介: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由来已久。自出现以来,它与国际联盟经历了蜜月期和疏远期。探究非政府组织与国联系与演变的深层次原因,有助于促进二者互利、健康、协调发展。

  • 标签: 国际法 非政府组织 国际联盟 关系 演变
  • 简介:西耶斯并非决断主义制宽权观的源头。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制宪权仅限于决定政制,而人权作为价值规范是其前提和目标。制宪权的至上性只是相对于宪制权而言,它服从干国民主权原则之下的代表制·且蕴舍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分配正义。大革命之后,西耶斯意识到制宪权的危险并将其掩藏,构想了宪法审查会以实现违宪审查、宪法改良和人权的终极保障。我国“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的主张者在论战中各执制宪权与人权,怛都忽视了西耶斯这个重要的理论源头。特别是前者在阐释西氏的制宪权理论时切断了与人权的关联。将制宠权的客体从政制扩大到政治体本身,将规范主义替换为决断主义,忽视宪法在民主正当性之外的规范正当性;“政治宪法学”应当以积极姿态有效地融入人权话语,从而走出理论泥淖。

  • 标签: 制宪权 人权 宪制权 西耶斯 宪法的规范正当性
  • 简介:(一)平等,是个使用非常广泛的概念,在经济、政治、法律、哲学、道德和宗教这些不同领域中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在论及税收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性这个问题时,平等,应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相互间权利义务选择的平等,包括了权利义务产生的平等、变更或消灭权刘义务的平等。如果进一步深究,则应当是主体间意志的平等,即主体应具备充分表达其意思的自由,不论这意思是同意建立法律关系或不同意建立法律关系,是建立这种法律关系或是建立那种法律关系,主体对法律关系以及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选择的意志应是其法律地位平等的最重要的象征。还有一个与平等相关联的概念,被称为对等。这也是~个经常被使用的概念。对等在外延上比平等更

  • 标签: 税收法律关系 法律地位 征税机关 法律关系主体 纳税人 不平等性
  • 简介:高新技术产业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我国目前最具活力的产业。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既有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仅涉及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众多因素,更取决于一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包括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如何得到最有效的发挥。

  • 标签: 政府职能转换 产业结构调整 高新技术产业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社会危害性理论与法益理论确实可以成为实质刑法观的理论基础,但是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性比较复杂,并非如部分学者所提示的那样一一对应。就持有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立场的学者而言,他们其实并非可以简单地归入实质刑法观立场;而主张改革完善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的部分学者,反而坚持实质刑法观立场。在中国语境下,实质刑法观面临的风险与批评,主要根源就在于作为实质刑法观理论基础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具有太过强大的解释功能,且实质解释论的功能表现包括了保障人权的正面功能与严重侵犯人权的负面功能的两面,呈现出矛盾属性。为了防范风险,不但需要发展实质刑法观,而且需要完善社会危害性理论。单面的实质刑法观或者保守的实质刑法观,主张通过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实质犯罪论的限制与实质司法解释权的限制,以有效防范开放的实质刑法观可能存在的侵蚀人权保障机能的风险,因而应当成为当下中国最理想的选择。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法益 开放的实质刑法观 保守的实质刑法观 司法解释
  • 简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与商业险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责任保险,二者具有不同的设计原理,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时,后者与前者为补充和被补充关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保护受害人为目的,其赔偿不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基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商业险的赔偿则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基础。民事赔偿制度为受害人的损失提供最终赔偿保障。

  • 标签: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险 商业险 民事赔偿
  • 简介:西方“法治”具有理性基础,与“理治”具有内在联系,其主要理路在于从理性与信仰的“形上”高度构建法治体系,其主旨也在于实现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而中国古代以来的“法治”与“德治”具有密切联系,具有“礼主刑辅”或“礼法兼用”的特征,而“法治”也因缺乏制约权力的机制而形成某种“权治”理路。中国要实现向现代民主法治国的转变,就应借鉴西方“法治”或“理治”的合理观念与历史经验,重视建设法治的理性与信仰基础,消除封建专制意识与权力斗争意识,由此才能实现让理性照耀国家的理想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 标签: 法治 理治 权治 权力制约 政治改革
  • 简介: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垂直管理机构的关系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难点之一,其主要体现在权限分工、执法保障和工作协助等方面。依法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垂直管理机构的关系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与垂直管理机构之间职责权限的划分,依法确立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垂直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协助关系,并建立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垂直管理机构的执法保证机制。

  • 标签: 地方人大常委会 垂直管理机构 依法规范
  • 简介:《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6条国内监管与第16条市场准入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理解GATS文本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成员方如何在遵守GATS有关贸易自由化义务的前提下,确保服务业的国内监管自主权。通过分析WTO争端解决机构近来裁决的“美国博彩案”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作者指出,鉴于服务业的特殊性及成员方在服务贸易发展方面所存在的巨大差异,可以通过对第16条市场准入限制进行严格限定的方式,维护成员方对服务业的国内监管自主权。

  • 标签: GATS第6条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第16条 “美国博彩案” 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 WTO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中世纪的行会制度被社会发展进程所否定,而现代行业协会却在二十世纪得以复兴,并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行业协会的存在对于现代国家而言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它也同时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行业协会的固有风险就彻底否定行业协会存在的价值;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有针对性地加强针对行业协会的制度建设,“否则,它就会僵化、固步自封而衰退为可怜的行会制度”(黑格尔语)。

  • 标签: 行会 现代行业协会 市民社会 政治国家 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