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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刑法是人们对于刑法基本问题看法和态度。它属意识形态范畴,是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受一定经济条件和思想路线制约。刑法刑法学领域深层次问题,是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事理论内在根据。有什么样刑法,就有什么样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法理论。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特殊历史背景和最高决策机关失误,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和"以阶级斗争为纲"极"左"思想政治路线,也形成了一整套与此相适应刑法。其具体表现是:在政治与法律关系上,重政治轻法制,重政策轻法律,重人治轻法治;在刑法功能上,重反革命犯罪轻经济犯罪,重打击犯罪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重

  • 标签: 刑法观 刑事立法 打击犯罪 刑事司法 法人犯罪 重要组成部分
  • 简介:刑法定主义当然意味着有罪(法律规定)必罚,法安定性价值逐步被提升为罪刑法定主义首要价值,罪刑法定主义不仅具有刑法基本原则意义

  • 标签: 主义实质 实质蕴涵 罪刑主义
  • 简介:社会危害性理论与法益理论确实可以成为实质刑法理论基础,但是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关联性比较复杂,并非如部分学者所提示那样一一对应。就持有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立场学者而言,他们其实并非可以简单地归入实质刑法立场;而主张改革完善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部分学者,反而坚持实质刑法立场。在中国语境下,实质刑法面临风险与批评,主要根源就在于作为实质刑法理论基础社会危害性理论具有太过强大解释功能,且实质解释论功能表现包括了保障人权正面功能与严重侵犯人权负面功能两面,呈现出矛盾属性。为了防范风险,不但需要发展实质刑法,而且需要完善社会危害性理论。单面的实质刑法或者保守实质刑法,主张通过实质刑法定原则限制、实质犯罪论限制与实质司法解释权限制,以有效防范开放实质刑法可能存在侵蚀人权保障机能风险,因而应当成为当下中国最理想选择。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法益 开放的实质刑法观 保守的实质刑法观 司法解释
  • 简介:<正>2009年10月29日,这一天发生一件让笔者很高兴事情——收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邓子滨博士寄来专著《中国实质刑法批判》(下文简称《批判》)。当笔者打开邮包,发现里面不是一本普通刑法学专著,而是类似于生物学家发现了传说中物种——侏罗纪恐龙抑或陕西华南虎——豁然立于面前。与《中国实质刑法批判》"四目"对视,没有被血盆大口吃掉恐惧,而是一种欣喜若狂之情,若不赶快拿出

  • 标签: 刑法观 中国刑法 张明楷教授 解释论 牛蛇 陈兴良教授
  • 作者: 王园,刘夏(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 学科: 经济管理 > 企业管理
  • 创建时间:2009-05-15
  • 出处:《中外企业家》 2009年第5期
  • 机构:摘要:刑法规范的解释适用,究竟应当从形式角度还是实质角度进行,将从刑法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的学说之争入手,通过分析比较提出应当提倡刑法实质解释论的观点。实质解释论更好地解决了罪刑法定原则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之间的冲突,有效地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有利于实现实质正义和刑法的安定性。在刑法实质解释论运行方面,主张发挥法益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解释目标的机能,并以保险诈骗罪为例进行阐述分析。
  • 简介:刑法实质解释与刑法形式解释之间不是完全独立方法论,而是呈现对立统一关系。刑法实质解释有利于解读犯罪构成内涵,也有突破罪刑法风险,对刑法实质解释适用界域应合理定位。从刑法实质解释与犯罪构成关系看,刑法实质解释一般出现在法律疑难案件中。刑法实质解释结论不但要符合刑法规范与立法精神,还要与公众认同相一致。

  • 标签: 刑法实质解释 刑法形式解释 罪刑法定 公众认同
  • 简介:摘要:关于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分歧,在理论上至今没有达成共识,在德日刑法理论当中,传统维度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主要聚焦在构成要件层面。而我国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更多刑法理念差别,二者在理论上分歧不在于要不要实质判断,而在于在哪个阶段进行实质判断,以及如何看待、填补、由谁填补刑法漏洞,何种解释更容易实现“排除不当罚行为”目标等问题。笔者在通过梳理形式解释论者和实质解释论者在具体问题上不同观点基础上,并从我国国情出发,认为,只有在形式这一层面上做好,那么追求实质东西才有意义。因此,面对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不同路径选择,形式解释更适合当下中国。

  • 标签: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 简介:本文研究了“任何形式证据中都包含有人主观因素”观点,认为有人主观因素是人认识,并不是证据。本文也研究了“证明标准趋势应是理性和主观融合”,其适用必然“烙上主观性、内在性和易变性特点”观点,认为“融合”也好,“特点”也好,都是自由心证弱点和弊端,无需追求。本文着重论述了创立实质证据过程,指出实质证据最先孕育于苏联,但最终诞生于中国。《证据法学新论》一书确立了实质证据及其基本内容,划分了证据资料和证据效力,确立了证据排伪法则,这标志着实质证据在我国正式诞生。《新证据学论纲》建立了物证、书证、人证基本理论,建立了证据资料、证据效力和证明基本理论,确立了事实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实事求是七项原则,找到了实质真实标准。这一切是对实质证据充实、发展和完善。实质证据是证据学根基;实质真实标准是证据制度根基。这些根基是我国证据法学基石。

  • 标签: 实质证据观 实质真实标准 证据制度 司法证明 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
  • 简介:平衡思想不仅存在于静态刑法规范中,对动态刑法运行也具有宏观指导意义。由于刑法调整对象不对等性导致各方利益,保护不均衡乃至冲突。笔者试图揭示并提炼刑法平衡意蕴,寻找并强化刑法平衡态势,从而推动刑法在平衡视野下走向现代化和法治化。

  • 标签: 刑法 平衡 平衡观
  • 简介:改改革开放最好庆祝,就是认真总结改革开放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前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所说:在这个干帆竞发、百舸争流时代,我们绝不能有半点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也绝不能有丝毫犹豫不决、徘徊彷徨,必须勇立潮头、奋勇搏击,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为此,必须深刻理解改革开放实质和本意,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 标签: 改革开放 历史经验 总书记 习近平
  • 简介:<正>列宁现象是在批判继承传统现象基础上形成。马赫是列宁批判重要对象。马赫在力学、声学、光学等具体科学研究中对现象作了哲学界定。他发现了唯心主义强调感觉主观方面的片面性,也看到了唯物主义强调感觉客观方面的片面性,主张打破两者之间界限,促进两者相互融合。为达此目的,可以建立一条原理。“这条原理可以叫做心理东西和物理东西完全平行原理。我们基本观点不承认这两个领域(心理和物理)之间有任何鸿沟。”“例如,当我们注意

  • 标签: 列宁 马赫 康德 自在之物 对象性 不同流派
  • 简介: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主要分歧在于,对语义范围不同厘定,形式解释结论多接近词语核心意思,而实质解释结论多在语义最大范围边界徘徊。罪刑法定以保障人权为宗旨,保证人们预测可能性是其根本所在。分析预测性可能性工具是常识、常情、常理,由人们凭借日常生活经验获知。形式解释论立足于常识,人们凭借生活经验较易直观感知,而实质解释论权威性源自抽象逻辑推理,建基于个人价值判断之上,较难达成一致共识,不利于保证一般人预测可能性。

  • 标签: 罪刑法定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预测可能性
  • 简介:<正>基于"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正在成为我国刑法学派之争一个方面"或者"我国刑法学界围绕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展开了争论"学术背景,《中国法学》(2010年第4期)"本期聚焦"栏目推出两篇力作,即陈兴良教授《形式解释论再宣示》(以下简称"陈文")和张明楷教授实质解释论再提倡》(以下简称"张文")。读

  • 标签: 解释论 违法性 陈兴良教授 犯罪论体系 罪刑法定原则 张明楷教授
  • 简介:在依法治国背景之下,"民生保障"问题本质上是法律问题,是法律对人赖以生存和发展基本权利保障。作为法律制度之一刑法,主要从刑事政策、刑法机能、具体罪名设定三个层次来体现民生保障。《刑法修正案(九)》从宏观与微观上体现了我国刑法民生保障基本特征,故我国刑法可称为"民生刑法"。"民生刑法"是以人为本思想在刑法体现,值得提倡。

  • 标签: 依法治国 民生保障 以人为本 民生刑法
  • 简介:<正>陈慧在《评现代派文艺一个观念—“非人性化”》(《人民日报》90年8月30日)一文中指出:有些论者把“非人性化”赞为“现代观念”,甚至说它是人类对自身前所未有的“清醒意识”。流弊所及,在创作实践中照搬“非人性化”观念也不乏其人,有些作者热衷于挖掘人兽性、野性、原欲、非理性、无意识、性冲动等等,以为只有这样才标写得“深刻”,才能归入“新潮”。在对“人”本性认识上,传统人道主义信奉“性善论”,与之相反,“非人性化”力主“性恶论”,认为人在本质上与禽兽无异,而且这种恶性是无法改变。在对“人”能力估价上,前者认为人是“自然主人”,后者则认为

  • 标签: 现代派文艺 创作实践 非理性 非人性化 性冲动 原欲
  • 简介:价值自信是比文化自信更为深层自信,是文化自信得以形成根本前提。文化根本功能在于文以载道,以文化人。核心价值是文化灵魂之所在,是所载之“道”,“化人”过程就是培植人价值过程。价值自信,内蕴着文化自信核心要义,是文化自信精神实质之所在。文化自信和价值自信具有内在关联性,培育和增强文化自信,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夯实文化自信价值基础。

  • 标签: 文化自信 价值观自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简介:牵连犯作为一种罪数形态,在刑法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刑法理论中对牵连犯判断是以牵连关系为标准,牵连关系在理论上不仅存在两种基本形式,而且也存在多种观点分歧。事实上,牵连关系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联系密切。当数行为之间牵连关系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牵连时,应认定为一罪,应按从一从重处断原则处罚;反之,如果数行为属于数个不同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牵连,则构成数罪,应实行并罚。

  • 标签: 牵连犯 牵连关系 罪数形态 犯罪构成 实质
  • 简介:<正>改革开放浪嘲呼唤着我国刑法保障功能充分发挥,而刑法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又要求刑法加速改革与完善,与此相适应是推动我们刑法学界进一步解放思想,为繁荣我国刑法学而开拓创新大步向前。在这样形势下,刑法国际化这个似乎陌生课题被提出来了。

  • 标签: 刑法学 刑法国际化 国际犯罪 我国刑法 罪状 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