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公司滥用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的法律责任,应综合多种因素作出判断。在实践中,公司设立的背景,公司的股东、控制人以及主要财务人员的情况,该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以及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的交易目的,公司的纳税情况以及具体债权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时的背景情况和履行情况等因素,均应纳入考察范围。
简介:民间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有其特殊性,该类案件中的事实认定需要适当地运用情理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推论。在对民间纠纷案件的处理时,为了获得实体结果的公平公正,往往还需要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先通过对案件进行实质判断确定应当受到保护的利益,再寻找相应的法律予以适用,而非一味地从法律条文出发寻求判决的结果。利益衡量的方法可以用来检验判决结果的正确性。
简介: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当然影响民间借贷合同以及相对应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并不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无须中止审理。
简介:我国放开对贷款利率的管控是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最初的国家统一设定(1949—1982年为严格管控高度集中)到1982年允许在基准利率的范围内上下浮动,标志着我国的贷款利率开始了破冰之旅。随着国家对贷款利率管控的进一步放松,2004年取消了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2013年又取消了浮动下限,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了金融机构,利率从而随市场资金供求状况而发生变化。
邵萍与云南通海昆通工贸有限公司、通海兴通达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民间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甘超雄与张华夏、陈国超等经营合同纠纷案
吴国军诉陈晓富、王克祥及德清县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案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质疑——以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