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个人破产是破产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而现行的法律欠缺不仅带来了执行难等问题,更使得债务危机开始向整个社会蔓延,这已然成了社会的隐患。个人破产准入规制关系到破产程序的有效运行,其对个人破产制度建立有重要意义,“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准入规制值得进一步研究。通过对该条例以及实践的分析可以看出其准入规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为未来我国可期的个人破产制度建立提供了有益经验、提供了中国路径。
简介:摘要:个人破产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种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本文主要从个人破产制度的概述出发,解释了个人破产制度的概念特征与其历史演进过程,将我国国内个人破产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国外做了对比。通过分析我国的实际情况,强调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并且通过我国现行法律的完善以及深圳出现个人破产制度的破冰现象,分析阐述了个人破产制度的可行性和还需要完善的地方,为更快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做绵薄之力。
简介:摘要:从程序上来说,准入规范是否科学合理,对于个人破产制度的整体运行至关重要,因此,准入规范的涉及,是个人破产制度程序的前提。从总体上而言,个人破产的程序与企业相比,二者是保持一致的,在内容上都囊括了和解、重整以及清算三种类型,但是在各类情况的适用范围以及法律责任的分配等内容上,又各有特点。因此,需要构建个人破产的准入机制,来为个人破产程序奠定相应的基础,从而实现个人破产中利益相关人权益的保障。尤其是在商事领域,涉及个人破产的情况,其利益相关人并不都是个人,通常包括企业,因此就个人破产而言,更应当从准入规范上把握其与企业破产之间的限度,以更加针对性地推进破产程序。本文对个人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制度设置进行分析,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