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故事一个上小学三年级的小男孩,有一天上学迟到了,老师很生气,罚他当天打扫教室。放学后,小男孩忍着同学们“幸灾乐祸”的讥笑扫完了教室,他感到很委屈。从小到大,爸爸、妈妈、老师一直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可今天,他觉得劳动是一种耻辱。回到家里,小男孩躲在房子里写了一篇题为《劳动可耻吗》的日记,他想以日记的形式向老师表达他心中的疑惑与苦恼。第二天,日记本交到老师手里,这下可惹怒了老师!老师在课堂上狠狠地批评他没有一点“师道尊严”,并命令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撕掉这篇日记。小男孩噙着眼泪,慢慢地,慢慢地将日记撕得粉碎……视角“师道尊严”,普普通通的四个方块汉字,它所承载的神圣与威严足已令每个中国人肃然起敬。因为,在它背后流淌着一条尊师重教的文明长河。教师是人类文明火种的传播者,更是超越自我的创造者,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但是,这属于群体的尊重,职业的尊重。具体到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能否获得学生乃至社会的尊重,这取决于他的自身。如果不顾教育教学规律,把“师道尊严”当成抵御异已的盔甲,当成惟我独尊的圣坛,那么,“师道尊严”就将偏离本质,走向异化。在新的课程理念下,教师如何自我定位?应当怎样理解课堂上的“师道尊严”?请看———
简介: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控辩关系将逐渐呈现出三种阶段性的样态。在当下中国的刑事司法语境下,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只能适用于审判阶段,由此形成了“对抗主导型”的审中样态。而在进入审判前,由于作为控方的检察机关享有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带有司法属性的权能,辩方通常只能与其形成交涉关系,即通过有效的信息沟通,以说服其接受并作出有利于己方的决定,由此形成了“交涉主导型”的审前样态。而在审判终结后,一旦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存在错误,控辩之间的互动机制便会被重新激活,由此形成了“协作主导型”的审后样态。控辩关系的三种样态各有其形成原因及运作机理,也都有独特的存续时空。通过研究控辩关系的这些复杂样态,可以为未来的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勾勒出新的图景。
简介:并不是每一次都必须按照书上所写的程序来解决问题。这里归根结底涉及到的是对待成长中的孩子的态度,应该允许他们、信任他们甚至要求他们同样负起化解冲突的责任,和父母一起解决问题。在这里我想举两个例子,这两种情况肯定每天也发生在您的身边:鲁卡斯和妈妈约好一起去买急需的运动鞋。在商店里,母子俩却发生
简介:摘要:控辩平衡属于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的范围,是国际社会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纵观学者对控辩平衡价值的研究,大多是从有利于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有效维护被告人尊严,有力保证程序公正,坚决阻止国家对个人的违法侵害这四个方面来阐述。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亟须研究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控辩平衡制度,在依法治国大方向的指引下,研究控辩平衡问题,不仅是对国家政策的拥护,也有助于刑事诉讼的基础理论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应用,使得刑事诉讼法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