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里耶秦简中大部分是秦代地方的行政文书,为我们考察文书的运作形态提供了根据。从已经公布的简牍来看,秦代文书的运作形态十分规范。撰写公文由专门的书佐承担,并且要在背面左下角以"某手"的形式签署,此人即为始发公文的责任者。在中间每一步处理环节书写完毕都要紧接着处理意见签写其责任者的名,同样是以"某手"的形式。公文在抄写副本时也要将这些署名照录。收到文书后由责任者发阅,根据公文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回复或转发。如果不需要,就直接在原简背面最左边写下收文记录并署名"某手"。如果需要回复或转发,就要另制作一份抄件副本,将来文内容抄于其上,并且将原文件的责任人署名照录于副本的同一位置,然后在背面左起第一行写下记录,这些工作完成之后再把来文的原件交给上级处理。在文书运作中,文书的性质也随着"传""别书"而发生变化。对于"某手"的理解,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书写者的签名,而应是文书的责任人。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胸痛患者从发病到医院在有效治疗措施之间的一段时间,分析导致延迟就诊的因素。方法回顾调查本院区急诊2013年1月-2015年5月接诊的40例胸痛患者,算出从发病到到患者用上有效治疗平均为244.7分钟,对超过3小时的延迟病例的原因进行分析。结果在致死性较高的胸痛患者中,延迟就诊的因素有患者及家人对疾病严重程度认识不足;院前救护与院内救治无有效衔接;医院流程不规范,救治能力差异大。结论胸痛患者延迟就诊的因素有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政府、社会、医院要加强宣传,提高患者对急诊就医的依从性;同时有能力的医院,尽可能的建立起胸痛中心,从而改善患者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