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范式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理论体系,是从事某一领域的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经过多年的发展,教育管理研究领域已经形成了多元的研究范式。研究范式为人们全面、深入认识教育管理现象提供了哲学视角,而研究范式的转换则意味着教育管理理论的深度变革。教育管理研究范式的发展经历了前实证阶段、实证范式阶段、后实证范式阶段。实证范式实质上是教育管理研究领域的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研究范式"。教育管理的研究范式,从无到有,从一元实证范式到多元后实证范式,是两次重要的革命性变迁。教育管理问题和现象的复杂性,决定着教育管理多元研究范式共存的必要性;各种范式之间所具有的可通约性,决定着教育管理多元研究范式共存的可能性。多元范式对于教育管理的研究者和实践者都具有认识价值,可以提供多种视角去认识教育管理的复杂性,以利于更好地把握教育管理的本质。在各种范式中,实证范式的过度使用与其他范式的使用不足并存,但实证范式依然是主流的研究范式。各种范式作为理论存在,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否,最后取决于实践的检验。在实践的检验中,各种范式不断完善,当原有范式不能解释实践中的"例外"事实时,实践又催生新范式,为范式转换提供合理性,成为新范式的策源地。
简介:摘要院大学生作为承担社会建设责任的一个重要群体,其责任感教育不仅重要而且迫切,本文从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以及如何营造培养的环境等方面作了初步探讨。
简介:法学的“几何学范式”是指运用演绎方法,从第一原则推导出公理、规则,最终构造出整个法律体系的一种范式。从欧洲大陆到英美国家,相关的学者们以几何学范式为指导,不断追寻法学中的第一原则,论证各自第一原则的正当性,运用演绎方法构建法律体系和得出判决结果。大陆法系国家通过几何学范式改变了习惯法无序的状态,实现了法律的体系化;英美法系国家则通过知识的融合,将演绎等几何学方法运用到法律推理和法学教学改革中,加快了法律的科学化进程。中国法学界的论述集中在对几何学范式表现形式和该表现形式存在的必要性上,而少有对其历史正当性的论述。中国法学研究者应当加大对第一原则的探寻及其正当性论证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