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正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和谐的因素,要解决这些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共利益有赖于正当、和平的诉求渠道与公正、有效的平衡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违法行为而传统的三大诉讼制度并不能解决的现象,这就需要新的司法救济途径,即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对于弥补传统诉讼制度的不足,保障经济法的实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内外有关经验,要想建立经济公益诉讼制度,要从放宽原告资格,设立专门审判组织以及制定经济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几方面加以努力。它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障机制。【关键词】和谐社会经济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自从2003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特别到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和主要内容后,随着和谐社会理论发展,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也有许多不同观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但是目前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和要素,如何协调理念与现实之间的问题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经济法的立法目的是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经济与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应当而且应该成为这种有效制度。……
简介:《公益经济诉讼:经济法诉讼体系的构建》是中南大学法学院颜运秋教授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已于2008年4月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共计25万余字,是他十年来对经济法程序研究的结晶。该书构建了比较完整的经济法诉讼体系,打破了经济法研究的瓶颈,丰满了经济法的另一翼,使得中国经济法研究终于可以展翅飞翔。该书使经济法终于有了自己独立的诉讼体系,填补了经济法研究的薄弱地带,使经济法作为一个单独部门法的地位得以真正确立;公益经济诉讼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深化人民主权的内涵,推动民治的进程;公益经济诉讼对传统诉讼制度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大大地丰富了诉讼法的理论和制度资源。
简介:初始权利配置对公益诉讼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鼓励公益诉讼,有必要对公共利益主体进行"赋权"。公益诉讼效率上的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能使交易成本影响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在当前社会利益冲突比较严重、阶层分化明显而导致交易成本高昂的状况下,若能够通过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将这种冲突通过法庭公平、公正而又低成本地解决,将交易成本的影响最大程度地降低,无疑是一个较优的选择。公益诉讼的私人提供是可能的。由于公益诉讼的可分割性,就存在"拍卖"的可能性。比如,国家可以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在市场形成一种类似于拍卖的制度安排,使得某些公益诉讼变得有利可图。
简介:2014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可以就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截至2017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和浙江、上海、吉林、江苏、广东等省市消协(消委会)分别就“雷沃重工等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强制实名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另行购票案”“手机预装软件无法卸载且不告知消费者案”,“违法销售不合格食用盐案”“供用水格式合同(户表用户)违约金过高案”“违法生产、销售病、死猪、采用有毒方式保鲜猪肉案”等提起了六例消费公益诉讼。其中,浙江、上海、吉林、江苏四地消协的诉讼案件均已结案,中消协、广东消委会提起的消费公益诉讼尚在审理中。有关专家就消费公益诉讼问题发表了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