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公益诉讼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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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行政公益诉讼没有规定有关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以及受案范围等问题,这样,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危及社会公共利益时,公民便无法通过司法手段监督行政行为,维护社会公益.本文在考察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渊源和发展的基础上,探讨了这一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并对我国构建行政公益诉讼的实务问题,提出了初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