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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是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公益起诉

  • 标签: 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 诉讼初探
  • 作者: ●郎魁元刘双喜
  • 学科: 经济管理 > 企业管理
  • 创建时间:2009-08-18
  • 出处:《中外企业家》 2009年第8期
  • 机构: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主要调整环境问题凸现引起的法律关系而设立的专项诉讼制度,因环境公益诉讼有其明确的价值目标、理论支撑和现实土壤而具有可行性。因此,笔者拟在本文中浅析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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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吕忠梅在《法商研究》2008年第6期撰文认为,我国现有的环境公益诉讼研究过于关注技术细节和制度设计,而忽视了一些本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理论核心问题。基于法院对四起环境公益诉讼迥然不同的处理,我们需要从性质、原告主体和客体三个层面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系统反思。从性质上看,我们不能再陷入传统诉讼制度理论的窠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二分法必然产生法理逻辑上的矛盾、遭遇现实的困境,环境公益诉讼应是一种特别诉讼,是现代社会中公民共同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有机组成部分 技术细节 制度构建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的出现,既是诉讼法对其自身只顾及保护私人利益的狭隘性突破,也是对传统民事法律制度的超越。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分析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基础,有助于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设计及实现路径。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理论基础 必要性与可行性 实现路径
  • 简介:摘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立法尚处于"空白",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侵权问题已变得日益严峻,有关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本文通过案例提出了很多疑问,分别从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扩张、分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改变诉讼费用的付费方式、利用简易程序畅通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渠道这些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 标签: 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举证责任 诉讼费用
  • 简介:摘要中国现今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再发生反映了现有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并不能有效、妥善地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传统环境保护方式己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创设一种新的制度来更好的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公众的参与作为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的根本出路己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和实践的大背景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运而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破坏的一种制度,在国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国内则得到学术界与司法界的高度关注。国内一些地方法院近年在这方面的司法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 标签: 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 环境权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不是一种单独的诉讼形式,而是一种以诉讼目的为基准界定的概念,是为了维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为表述检察机关、公益性团体或个人所进行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诉讼活动。与维护个人和组织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私益诉讼相比较,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理论基础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是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环境权益的有效途径.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历史沿革出发,借鉴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经验,分析了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并提出了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初步设想,旨在探索一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环境保护新思路.

  • 标签: 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 理论基础 现实条件 构想
  • 简介:在我国目前环境污染损害公共利益日益突出的今天,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最为有效的诉讼救济手段在我国还未完全建立。2012年民诉法增加公益诉讼制度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上升到了新的起点,然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和范围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还存在障碍亟需排除。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举证责任
  • 简介:摘要:中国现今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再发生反映了现有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并不能有效、妥善地解 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传统环境保护方式己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创设一种新的制度来更好的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公众的参与作为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的根本出路己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和实践的大背景下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应运而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破坏的一种制度,在国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国内则得到学术界与司法界的高度关注。国内一些地方法院近年在这方面的司法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 标签: 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 环境权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特别是环保公益团体提起的诉讼,无论在普通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都是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救济环境公益的经常使用的重要法律手段。作为一种环境司法救济,它可以有力地弥补环境行政执法手段的不足,有效地制止环境侵害行为,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值得大力推动。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立法构想 普通法系国家 大陆法系国家 环境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手段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证据自身的特殊性、保全主体不明确、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环境公益受损.因此,有必要对环境公益诉讼时的证据保全问题进行探讨,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保全主体、方式、条件,增设环境公益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证据保全 证据种类 实施主体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是不同于环境私益诉讼的一种新型诉讼模式,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形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的前提是环境公益诉讼概念,理论界对此形成了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环境公共利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环境利益,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私益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为环境公益诉讼以保护环境公益为唯一目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是避免环境公益保护制度冲突的合理路径。环境公益诉讼应作狭义解释,可以定义为与争议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出于保护环境公益的目的,在履行诉前程序后,以环境利用行为人或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起诉的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

  • 标签: 概念 界定 反思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共利益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实现对自然权利维护的有效途径。实现对自然权利的司法救济,其关键之处就在于原告起诉资格的适当放宽,允许公众为了自然的权利而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我国环境诉讼中原告资格的立法现状,我国环境诉讼中对原告资格立法应进一步完善。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自然权利的司法救济
  • 简介: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推进,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加之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技术、管理水平比较落后,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人民群众也日益关注环境问题,环保已是不断加强,公民逐渐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切实利益。环境污染事件的频频发生,人们在捍卫自己权利的同时,也感到了环境公益诉讼相较于常规诉讼的无奈。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相应的建议。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 制约因素
  • 简介: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逐渐被公众关注,而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此方面的规定,一些环境问题得不到解决,因此,建立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公益诉讼的概念;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几点设想。关键词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图分类号D915.1文献标识码A一、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最早可溯及古罗马时期,公益诉讼是指所有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提起的诉讼,也包括私法人、非法人团体、个人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而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社会团体和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而导致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或有造成损害危险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二、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1.弥补现行法律对环境公益保护的缺失。我国诉讼包含三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但除了刑事诉讼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外,民事和行政诉讼均未对公益诉讼作任何规定,甚至限制了公益诉讼的提起。除了诉讼体制上的缺失,我国环境基本法及其单行环境法规制定上的缺陷也不利于环境公益的保护。因此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则显得愈发重要和迫切。2.弥补行政权力对环境公益保护的不足。在我国,对环境的管理实行的是国家管理环境的单轨运行机制,由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关代表国家对环境进行全面的监控、监督和管理,并对全社会的环境保护进行预测与决策。这种体制虽然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却严重忽视了其他社会力量对环境保护的作用,无法发挥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巨大作用。因此,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我们生存的环境,是弥补行政权力对环境公益保护不足,积极保护环境的必要举措。(二)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1.我国现有法律包涵了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和法规都不得与其相抵触,宪法为一切法律的确立和制度的建立提供基础。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仅符合宪法原则,而且宪法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依据。2.环保团体的建立及民众环境意识的提高。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众多以维护环境公益为宗旨的环保团体建立起来。通过这些团体,公众可以更全面的参与到环境管理事务中去。赋予这些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将更大地发挥环保团体在保护环境公益方面的作用,且与当代权利的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趋势相吻合。公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和保护环境个人力量的集结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民众基础,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成为可能。3.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经验借鉴和司法实践案例的积累。现代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已经有了相当长时间的司法实践,其中美国的制度最为发达。结合我国国情,可以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环境公益保护的制度。三、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几点设想(一)原告资格的放宽。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环境侵害往往是间接的侵害,若按照传统的侵权理论,则根本无力保护环境。为此,迫切要求重构侵权理论,扩大原告主体的范围,诉讼主体不仅包括直接受害人,而且包括社会一般公众、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要建构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得扩大主体的适格范围,赋予一切单位和个人以诉权。(二)被诉对象范围的扩大。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好环境,各国法律在放宽环境诉讼起诉资格的同时,也扩大了被诉对象的范围。过去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被提起诉讼者,现在则可以对其提起诉讼了。(三)举证责任的合理配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传统民事诉讼法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但在环境诉讼中,环境损害的认定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由于原告获取信息的有限性,让他们承担举证责任是极为困难的。因此,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必须得到立法肯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只需提出加害人有污染行为的初步证据,即可以支持其请求,至于污染事实是否确实存在,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举证责任则倒置给被告承担。(四)环境公益诉讼费用的承担及对公益诉讼原告的奖励。在环境新型侵权案件中,由于其牵涉面较大且涉及众多复杂专业知识与技能,原告即便履行其较轻的举证责任也需花费极为昂贵的诸如高科技术鉴定使用费用,往往为一般组织与个人难以承受。如果仅因诉讼费用而拒原告于法院大门之外,这无异于迫使民众放弃对环境公益的保护请求。所以,我国应吸纳他国的做法,适当减轻民众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所需费用,在立法上,对诉讼费用的负担作出有利于原告的规定。同时,每个人是自身利益的最大维护者,公共利益与自身私人利益相比较,较少为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所“青睐”,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能要花费大量时间、金钱与精力,为一般民众所不愿。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要是出于对美好环境和和谐环境秩序的需要,为了鼓励与保护他们的这种“热心”,原告在胜诉后应得到国家奖励。(五)防止滥诉。环境公益诉讼最大的特点就是主体资格的扩大化。然而,在“诉讼爆炸”的今天,即使是在有着“厌讼”传统的我国,也存在着滥诉的可能。虽然有学者对此表示“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但作为一种制度的设立,应考虑其可能性。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除了以上的几点设想以外,还可以加大环保组织的培植力度;加强公益律师制度建设和努力培植公民的公益诉讼的意识等。参考文献1吕忠梅.《环境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郭道晖.《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法学研究》期刊3王全兴.《关于公益诉讼的零散思考》,载于颜运秋《公益诉讼理念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4吕忠梅.《环境诉讼初探》,载吕忠梅主编《环境资源发论丛》,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作者简介邓英,西北政法大学2008级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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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 要] 环境公益诉讼和一般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不同,不可避免地在立足于传统诉讼理论的基础上应该有相应的改变或创新。要建立一个具有专业、权威、公正的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审判程序,既可以有益于诠释环境公益诉讼,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传统诉讼理论。

  • 标签: [] 环境保护 公益诉讼 特征 诉讼主体
  • 简介:我国在2012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中首次引入环境公益诉讼概念,并在2014年公布的《环境保护法》及2015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对环境公益诉讼作出了细化规定。国家在立法层面不断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且在全国设立了77个专属环保法庭,并于2015年赋予人民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但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仅48件①。一边是国家立法支持,相关法律规定、配套措施层出不穷;一边是新设立的环保法庭案件稀少、门口罗雀,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信访、上访屡见报端;公共环境保护作为社会热点有着巨大的诉讼需求,却无法在司法审判中得到有效释放,造成这种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主体数量、能力、意愿、监督措施的缺乏。在多元化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中拥有环境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作为最优选择,在立法层面及司法实践中未获重视使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遭遇瓶颈。将环境管理机关确立为环境公益诉讼主要原告主体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诉权监督机制是突破环境公益诉讼所面临现实困局的关键。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环境管理机关
  • 简介: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日益严重。当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如何更好的维护人民的利益,怎样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我国环境法虽然经历了三十年的发展与完善,但整体而言仍然滞后。因此,有必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弥补传统诉讼的不足,更好的保障公众权利。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和作用,在分析了我国国内环境公益诉讼现状及立法存在缺失的基础上,从原告资格、举证责任、诉讼费用三方面对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几点设想。

  • 标签: 原告资格 举证责任 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