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刑事责任的承担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认识和控制能力,某些精神病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认识或无法控制,因而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也就成了刑事辩护的重要事由。在美国刑事审判中,精神病是无罪辩护的重要理由,判例法与刑事立法共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精神病辩护制度。在美国,精神病辩护制度的存废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精神病法律标准处于变化之中,各法域标准不一;精神病辩护的提出、审理程序、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裁定及专家证人的作用有其特点;因精神病而判无罪者的关押与释放形成了特定规则。我们可以借鉴其制度的某些合理因素,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精神病辩护制度。
简介:20051667北京市社区老年人群血压水平与认知功能变化的4年纵向研究;20051668多奈哌齐对遗忘型轻度认知损伤干预作用的临床研究;20051669抗精神病药对血糖的影响;20051670北京部分城乡社区老年人和痴呆患者神经精神症状的调查;20051671氟哌啶醇与利培酮治疗痴呆患者精神行为症状的随机双盲对照研究;20051672利培酮和氟哌啶醇随机双盲治疗痴呆的行为和精神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