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们以主体间性为视角,从刑释人员的“主体”需要出发来研究刑释人员社会适应问题,试图解释他们社会适应的困境。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使得非专业的个体在尚未涉及到的领域就需要专业人士协助去完成,即需要“专家指导系统”的帮助和指引。尤其是对于刑释人员而言,由于他们长时间的监禁生活,已与现代社会脱节。当他们重返社会时,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因为缺失专家指导而陷入了适应的困境。为了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实现社会适应,需要对他们在不同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专家指导,建立双重专家指导系统,即刑释前的恢复型专家指导和刑释后的发展型专家指导,以便于其顺利回归社会,降低重操旧业的可能性。
简介:<正>前言法律解释活动始终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任何法律在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的问题,解释是发现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法律解释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前提,抽象的法律规范只有通过解释者的解释才能变得实际有效,才能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相契合。正因为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实践中的这种重要地位,使它成为法理学所关注的一个课题,并逐渐形成专门化和独立化的学科,到了近代,更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发展出一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理论,遂为法学中的"显学"。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有关法律解释性质的争论贯穿了法律解释发展的始终。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对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