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法通说中,诈骗罪是利用对方瑕疵意思转移占有的“交付型”财产犯罪,而盗窃罪是违反对方意思的“夺取型”财产犯罪。对于两罪相关概念的认识和把握,体系解释的方法十分重要。对“交付意思”必要与否的认识,以及对“错误认识”内容的把握不应局限于各自行为阶段范围,而应对其进行整体性解释。“处分意思”在“错误认识”、“交付行为”和“取得财产”三者间起着重要的限定和衔接作用。“错误认识”的内容必须是关于财产处分动机的认识错误。“订购机票案”中被骗者的“错误”并非是财产转移动机的认识错误,客观转移占有的事实违背了受害人的主观意思,所以不符合“交付型”财产犯罪的行为特征,故应当阻却诈骗罪的成立,而认定盗窃罪。
简介:摘要“嫣然摇动,冷香飞上诗句”,在我的心中诗歌高雅脱俗、暗香浮动,但在学生看来,诗歌距离他们太遥远、太难懂了。想让学生喜欢诗歌、走近诗歌,就要改变以往只是在讲台上“正襟危坐”讲诗歌、诗人的方式,让学生真切地走进诗人的生活。要让学生喜欢诗歌、走近诗歌,就要改变以往只注重讲诗不注重练习的方式,写上哪怕是一句蹩脚的诗行,让思想在长长短短的句子里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