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教师“闻道在先”,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居于领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学生既是教育的客体,又是学习的主体,教学过程作为学生的认识过程,学生就是认识的主体。学生的“学”,固然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但教却是为“学”而存在的;教师的主导作用,必须也必然有一个落脚点,这个落脚点只能是“学”;教学所追求的目标与结果,必然由“学”体现出来。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对学生来讲,教师采用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传授的知识等都是外部条件,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不是教师对学生简单的“授予”或“移
简介:<正>毛主席在三十多年前写的《教授法》中,第一条就教导我们要“启发式(废止注入式)”。这是对我们教育工作者在教学方法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指示。我在学习主席的《教授法》时经常地考虑:为什么主席把启发式教学放在教授法的首要地位呢?为什么主席强调废止注入式呢?我认为,教学工作本来就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要想教与学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师生双方都有高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仅仅教师一方面有了主动性与积极性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调动起来。教学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牢固地掌握并能热练运用教师讲授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把知识真正学到手,活学活用,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