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以人权保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权保障和民诉自身完善的需要.而在民诉修改完善中要全面贯穿人权保障的思想,就应当从立法规定上适当扩大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正当行使;以及扩大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合意选择权.

  • 标签: 人权保障制度 中国 民事诉讼法 程序机制 当事人权益 受案范围
  • 简介:民诉第55条拉开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序幕。不过,该条有关主体资格、诉讼请求、程序设置、证据制度、救济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均付之阙如。归纳总结修前各地就此展开的实践,并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明确今后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从理论上对相关问题予以梳理,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均衡发展。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救济方式
  • 简介:<正>连环购销合同中乱拉、滥列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问题,已成为目前各地法院正在开展的严肃审判纪律、整顿诉讼秩序活动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当然,审判人员的法律意识亟待提高,这是非常重要的。但笔者认为民诉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如不修改,很难从根本上使该诉讼程序混乱的问题得到明显改观。《民事诉讼》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

  • 标签: 被告 民诉法 追加第三人 十六条 纠纷 原告
  • 简介:在民事诉讼修改进程中,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的关系与衔接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民事诉讼以专编来规定仲裁制度自然是十分必要和可取的,很多制度得到了改进或完善,但是在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权限及程序问题上,我国民事诉讼的规定依然不够严谨,而且与国际商事仲裁公约及各国仲裁立法普遍认可的自裁管辖权原则相违背,因此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并徐图完善。

  • 标签: 仲裁协议效力 自裁管辖权 立法模式
  • 简介:<正>一、设立督促程序的必要性在有些案件中,特别是借贷纠纷,双方有借贷合同,有明确的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只是贷款人到期后无力偿还或者是不愿自动履行自己的义务,像这类案件,大多数情况无必要再开庭审理,无论是用普遍程序,还是简单程序,都不能更简捷地处理这类案件.于是,我国新民事诉讼的督促程序,也就孕育而生,这是审判实践和当事人都希望增加的一个程序.

  • 标签: 督促程序 民诉法 申请支付令 弃繁从简 债务人 债权人
  • 简介:2007年6月24日,传闻已久的民事诉讼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与外界猜测有所不同的是,此次修并非伤筋动骨式的“大修”,而是着力破解公众最为不满、亦是最为顽固的“申诉难”和“执行难”。

  • 标签: 民诉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民事诉讼法 “执行难” 修正案 申诉
  • 简介:此次民诉修改,在民事检察监督环节,对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的规定均有所突破。修改后的民诉给民行检察工作既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新民诉实行之后所形成的新的工作形势,检察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使民行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更加合乎诉讼规律的理性发展。

  • 标签: 民诉法修改 民事检察 机遇 挑战 对策
  • 简介:环境问题凸显,环境公益诉讼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关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屡屡出现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席,引发了学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争论。2011年民诉修改草案再一次将这一争论引向高潮。本文依据尼尔·麦考密克关于二次证明的内容,就后果主义原则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进行考察,发现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有利于环境公益之实现、公平正义之实现,与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相一致;从协调性原则角度考察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与其法律监督地位和现行法律以及私权的自由处分均无冲突。因此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成为一项规则或法律依据应当有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中立法协调中面临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建议,认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地位属非诉讼监督的法律监督,其身份属于公诉人身份,而反诉制度理论上可以适用但实际上却缺乏适用的条,裁判的既判力应当区别对待以及调解或者和解可以适用等。

  • 标签: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后果 协调性
  • 简介:2012年修正实施的民事诉讼(以下简称新民诉)确立了诸多新的诉讼制度,如小额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等等,不仅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也给立案审查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本文仅就与立案审查工作有关的部分实务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就教于各位专家、学者和同仁。

  • 标签: 实务问题 民诉法 立案 小额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制度 民事审判工作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中规定了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和认为必要时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得以有效的执行,但同时相应的于第95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此,在一起民事纠纷的诉讼过程中,法院作了不同的解释。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于是法院冻结了被告的银行帐户,不久,被告以其所有的不动产期权设定担保(该期权价值高于所冻结财产且未设定其它担保)要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但遭到了法院的拒绝。被告方认为有法可依,合情合理,而法院则提出,设定财产保全的目的就在于保障执行,而银行帐户较不动产期权在执行时更具便利性,法院自然选择便于执行的方式。对此,引发了笔者的几点思考。

  • 标签: 中国 民事诉讼 第95条 财产保全 被申请人 担保
  • 简介:2012年《民事诉讼》的修改决定,对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具有进步意义。但新《民诉修改后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关第四编"涉外诉讼程序"的立法体例就是问题之一。从新《民诉》对涉外财产保全和协议管辖的废除着手,探讨涉外程序中的送达、期间、管辖等制度设置的非科学性,建议删除涉外程序整编,其中需要保留的条款分别归置在其他章节中。

  • 标签: 涉外民事诉讼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立法体例
  • 简介: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大幅度提高了强制措施中的罚款金额,藉以遏制日趋严重的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这一改动固然具有积极的一面,但单靠提高罚款金额不仅不能完全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而且还有可能带来新的困扰。鉴此,立法与司法还需对此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及应对调整。

  • 标签: 民事诉讼 强制措施 罚款金额
  • 简介: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情况下,主实行行为完成以后,在原益的范围内又实施的一个对主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加以保持或者利用,未侵害新法益的行为.事后不可罚行为在国内刑法理论中较少讨论,在国外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争议比较大.不论是法律竞合说还是构成要件解决说,都不能对事后不可罚行为进行合理恰当的解释.本文通过对我国刑法理论的吸收犯进行改造,将事后不可罚行为纳入吸收犯的范畴.并在此基础之上对该行为的基本特征和形态进行了梳理.

  • 标签: 《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第三稿)》 法律竞合 构成要件 吸收犯 中国 事后不可罚行为
  • 简介:基于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考,我国《民诉》在程序规则供给方面严重不足,且受程序运行者中心主义的影响,其在控制、规范权力行使与解决纠纷、保护权益方面也不尽如人意.本次《民诉修改主要针对审判程序进行完善,从诚实信用原则、程序分化、诉讼契约化、权力运行规范化以及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等方面从微观上完善立法,但仍然过于模糊或者有失偏妥,需要通过解释论上的努力予以细化或尽量纠正.此外,尚需制定《强制执行》,并在《民诉》未来修改时贯彻程序利用者中心主义,遵循调审分离原则,充分考虑中国现实司法环境及其群众基础,并强化人大司法监督职能.

  • 标签: 司法公信力 诚实信用 程序分类 起诉权利
  • 简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司法实践同样是检验立法理论及法律规定正确合理与否的标准和尺度。本文通过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特例,对被放大了的民事诉讼立法方面的缺失,运用矛盾的特殊性包含在矛盾的普遍性之中的哲学原理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了对现行民事诉讼关于普通共同诉讼制度的修改建议。

  • 标签: 普通共同诉讼 程序选择权 程序启动权
  • 简介:民诉解释》第93条的规定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其中相关条项下规定的“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具有的所谓“预决效力”,在学理上与既判力的概念及理论有着紧密的联系。与此相应,《民诉解释》第247条有关“裁判生效后”禁止重复起诉的规定则应视为直接以既判力作为基础的程序规范。本文将第247条与第93条的解释相结合,梳理了既判力和预决效力这两个概念在我国司法实践这一特定语境下的内容、相互问的关联及区别,并依据前后诉的主客体及时间范围是否一致等因素考察前诉可能对后诉发生的法律效果,在解释论上构成了一个可资对相关程序规范进行理解和适用的概念整理框架。

  • 标签: 预决效力 积极既判力 消极既判力 参加效力 证明效力
  • 简介:诉讼管辖作为通往司法公正道路上的第一道生命线,意义重大,而我国民事诉讼中管辖制度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之处.文章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两个方面分析其不足之处,并提出了适当扩大原告地法院管辖的设想,提出了进一步明确级别管辖的具体标准,使得级别管辖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严格限制管辖权的转移,尤其是下放性转移.

  • 标签: 诉讼管辖 缺陷 改进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对诉讼代表人诉讼只简单地写了两个条文,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民事诉讼实践中产生了颇多疑虑。修订完善诉讼代表人诉讼制度,完善立法,改变近几年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盲区,无疑有重要的作用。本文系统论述了诉讼代表人诉讼的称谓,诉讼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完善构想。

  • 标签: 代表人诉讼 界定 立法完善 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