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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公益诉讼主要分为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在实践中主要是针对垄断经济、不正当竞争、环境侵权、违反消费者保护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公共性违法行为而设置的诉讼救济途径。本文主要从民事诉讼领域对公益诉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究。

  • 标签: 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 诉讼主体
  • 简介:通过调动社会公众力量来检举揭发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在民事执行中采取悬赏执行的方式,能够有效地促进案件的执行进程.各地法院与最高院纷纷出台规定,对悬赏执行的具体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仍然缺乏对悬赏执行内涵与本质的阐述,并且各规定在诸多问题上存在着差异,比如悬赏执行的适用是否有案件范围的限制、是否可依职权启动悬赏执行、悬赏金由谁承担等等.应当肯定的是,基于效率的考量,悬赏执行的适用不应受制于案件的性质,且法院可以依职权在执行程序中采取悬赏执行措施,最后由被执行人作为悬赏金的最终承担主体更为合理.

  • 标签: 民事执行 执行难 悬赏执行 单方法律行为
  • 简介:本文通过两则案例实证分析民事诉讼效益,阐述其价值,提示其重要意义,分析其历史及现状,为提升民事诉讼效益提供有裨益的建议。

  • 标签: 民事诉讼 效益 公正 效率
  • 简介:日常民事活动中,纠纷难免会产生,民事纠纷的妥善解决除了公正判决外,还需要民事执行制度的有效支持。司法实践中,常常因为诸多原因导致民事执行程序半途而废,这里面不仅有当事人自己过失的因素,更多是民事执行制度的不健全。本文在分析实务中民事执行制度弊端的基础上,结合笔者从事执行工作的经验,提出相应对策,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之合法权益。

  • 标签: 民事执行 程序 可操作性
  • 简介:《制裁论》是佐伯仁志教授持续二十年研究制裁理论的真诚之作,也是日本法学界唯一一部横跨刑事法、民事法、行政法三大领域探索制裁制度系统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 标签: 系统理论 刑事法 民事法 集大成 行政法 制裁
  • 简介: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诉讼目的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最佳途径,对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被称为中国司法文化的“一枝奇葩”,但随着经济发展变化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诉讼调解亦在发生着变化,它需要新的机制,注入新的内容,才能焕发出新的生机。

  • 标签: 民事调解 社会和谐 自愿原则
  • 简介:摘要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包括程序上的救济执行异议和实体上的救济执行异议之诉。依据分别是《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和227条,但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中。执行异议主要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违法执行行为的异议,二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而执行异议之诉首先由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起执行异议,当事人、案外人对裁定不服的情况下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民事诉讼法》规定较为简单,但是执行救济还涉及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程序等相关救济方式,有必要逐一梳理相关关系。

  • 标签: 执行异议 案外人 执行救济
  • 简介:证据共通原则具有公正和效率两大价值,其确立基础在于自由心证主义,因为客观的事实只有一个,法官应当自由地根据共通的证据对同一事实做出相同判断。证据共通原则与辩论主义并不矛盾,二者适用于不同的领域。在适用证据共通原则的前提下,证据调查程序的阶段不同,证据能否撤回的结果不同。

  • 标签: 证据共通原则 自由心证 辩论主义
  • 作者: 胡荣华
  • 学科: 文化科学 >
  • 创建时间:2018-01-11
  • 出处:《知识-力量》 2018年第1期
  • 机构:胡荣华[作者简介:胡荣华(1992.4—),男,河南省驻马店人,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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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律师是拥有专业法律知识结构、独特的法律思维和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群体,并且律师的工作触及人类最深层次的关切,实现法律对社会生活进行有效的调整。针对律师在民事代理过程中常见的各种心理的冲突、心理健康问题和解决对策,必须遵从法律实践的客观需要,必须遵循心理学的规律。

  • 标签: 心理冲突 心理健康问题 心理素质 对策
  • 简介:摘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调解适用始终是人们思考与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随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日渐增多,关于调解是否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问题研究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基于此,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调解的适用进行了分析,探寻公益诉讼纠纷处理中,调解应用的适宜性与可信性,从而促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优化发展。

  • 标签: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调解适用 解决纠纷
  • 简介:摘要程序论在民事诉讼中直接体现为程序保障论。作为实现社会正义重要程序之一的民事诉讼,不仅需要程序公正,而且要使程序公正得到保障。以此为出发点,本文对民事诉讼中程序保障的宪法基础作出论证,进而提出我国应当充实“对论”、保障判决效力和权利实现保障三个方面的制度,并就此阐发作者的看法。

  • 标签: 民事诉讼 程序保障 制度基础
  • 简介:探究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微观定位旨在通过分析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中的个别具体制度在实际运行中的具体定位来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进行综合定位分析,以揭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监督规律,明确检察院在诉讼程序中的具体地位,从而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使检察院可以充分行使检察权,进一步落实宪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规定。民事检察监督属于法律监督的范畴,基于"诉讼监督"的目的,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在民事诉讼中又可细化为三个方面,即检察院的诉中监督、诉后监督以及执行监督。

  • 标签: 微观定位 诉中监督 程序正义 执行监督
  • 简介:执行听证制度有利于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有利于增强执行裁决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有利于提高执行的效率,有助于缓解我国的“执行难”然而,该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还不成熟和完善,应规范民事执行听证范围、建立裁执分离机制、规范民事执行听证程序,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标签: 民事执行 执行听证 司法公正
  • 简介:摘要民事法益是来自社会本身的产物,涵盖了民事生活利益以及民事法律应保护性两个要素。民事法益不属于民事权利体系中,因此,很难得到民事法律的保护,但是民事法益保护的存在正是为了弥补民事法律自身的狭义。本文首先从民事法益的概述说起,论述了民事法益的保护以及民事法益法律保护的请求权基础与途径,旨在于使得民事法益的保护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 标签: 民事法益 相关保护 基本途径
  • 简介:诉讼时效是现代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传统中国虽然没有诉讼时效这一专业术语,但是从规范内容、法律事实和法学原理上考察,它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在宋代,民事诉讼时效事实上已初具规模和体系。基于对专制统治秩序、社会经济秩序、人伦秩序等建构的影响不同,结合纠纷的种类来考量,宋代民事诉讼时效可以分为:一般田宅交易纠纷诉讼时效、与“家”相涉的田宅交易纠纷诉讼时效、与继承相关的纠纷诉讼时效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四类。此外,宋代还逐步完善了诉讼时效的细节性规定,结合商品经济发展和田宅流转速度加快等社会现实因素的考量,逐步缩短了相应纠纷的时效期间。

  • 标签: 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时效 宋代 交易秩序
  • 简介:证明责任制度是现代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理论界对证明责任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从主观证明责任到客观证明责任的深化。主观证明责任从当事人的视角解释证明责任,将这一制度解释为当事人就所主张的事实向法院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客观证明责任从裁判者的视角解释证明责任,把这一制度解释为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用于克服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裁判规则。法官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12条处置疑似虚假诉讼案件,是法官主动提出可能是虚假诉讼的假设,然后依职权收集证据进行确认,如果最终是否为虚假诉讼无法确定,法官就不能适用第112条驳回诉讼请求并对当事人进行制裁。这表明法官适用了证明责任的裁判规则,同时也表明证明责任可以与当事人的主张无关、与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无关。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证明责任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

  • 标签: 《民诉法》第112条 主观证明责任 客观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本质
  • 简介:因为执行立案条件宽松和结案条件严格,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完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量大幅增长。无法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倍受质疑,执行人员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压力,被推至不堪重负甚至功能错位的境地。严峻的现实使得亟需为民事客观执行不能案件探寻合理的退出机制。本文通过对民事客观执行不能案件的特征、现状的分析,从程序终结理论切入,论述了民事客观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的法律正当性;并以海南省法院民事客观执行不能案件执行实践为样本深入研究剖析,提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的创新建议,以合理衡平私权利的有效保护与公权力的适时退出。

  • 标签: 执行案件 执行不能 人民法院 退出机制 海南省 民事
  • 简介:基础理论是民事诉讼理论分层中处于上位的三个层次。以处于第一层的诉讼目的和诉权理论以及处于第二层的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为指引,以处于第三层的诉讼标的和既判力理论为中心,重新审视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类型(第四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标的并不同一,且不存在既判力扩张,故并非固有或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只有坚持连带责任的普通共同诉讼定位,将必要共同诉讼限定在诉讼标的同一和既判力扩张的情形,并扩展"诉讼标的同一种类"的范畴,才能贯彻诉讼目的,保障当事人诉权,落实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并使当事人真正实现其民事权利。以民事诉讼基础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对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法、司法和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同样是民事诉讼法学"法理化"的必经之路。否则,停留在注释和实证分析的民事诉讼法学终将枯竭其思想体系而退化为单纯的知识体系。

  • 标签: 理论分层 规范研究 法教义学 连带责任 诉讼标的 普通共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