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西方,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家,理论家有一个共同的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对无产阶级本质特征的规定是可见的物质上的贫困化和重体力劳动。并以此为根据,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50年代末以电子为中心的工业技术革命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在以上两个方面的新变化,得出了“无产阶级正在消失”的结论。夫赖堡的政治学家奥伯恩杜尔夫指出:“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主要是不熟练的手工劳动者,他们在体力上、心理上的单一性是由在机器旁的劳动决定的,而利益的共同胜利则是由全体共同的贫困化决定的。”(《法兰克福总汇报》1972年9月30日)马尔库塞也指出:“对于马克思来说,无产者首先是手工劳动者,即使他用机器操作,也是在劳动过程中消耗自己的体力。购买这种体力,并
简介:适用宪法的基本权利的规定保护新兴权利的问题,在国外是新兴权利保护中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方法。在我国,新兴权利保护实践有三种确认新兴权利为基本权利的方式:通过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确认新兴权利的基本权利身份和位阶;通过司法解释创制规范的方式将特定的利益纳入宪法上已经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从而赋予其基本权利的资格;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创造性地扩大解释现有的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在既有宪法规范文本含义内创造出涵括新兴权利的新面向新空间。如何通过对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解释性操作或者其他方法实现宪法基本权利规范与新兴权利的衔接与涵摄,是一个动态发展且永无终结的进程,基于不同的宪法架构和宪法适用传统(包括禁忌),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互动需要找到妥当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