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值——利益——利益的实现依据——权利范畴”的路径分析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的法哲学基础,进而阐述确立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对夯实经济法学基础的重要意义,并且在继承其他学者关于经济发展权、经济分配权和经济安全权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经济自由权和经济协调权也是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
广东法学
2009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