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对银行的巨额债务,是国家实施“拨改贷”以后,由于企业微观构造和银行贷款机制的严重缺陷而产生的。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全国独立核算的国有工业企业债务总额为34324亿元,其中企业对银行的债务超过ho.7%,达到22882.7亿元。巨额的银行债务问题不仅使进行中的企业改制无法深入,而且也使正在进行之中的银行商业化改革举步维艰。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对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在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将企业对银行的债务转换为国家财政对中央银行的债务;二是将企业对银行的债务转换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三是建立一个债务托管机构,代理银行清理企业的债务。究竟哪种观点更可行,还尚未形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