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城乡土地的二元结构,导致附属于土地上的房屋被法律区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两种不同性质的房屋在遭遇国家征收时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并受到不同的待遇。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实践中呈现出法律规制的不统一、补偿标准的混乱性以及安置方式的单一性等缺陷。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制度的构建既需要满足当前的现实诉求,更需要着眼于与将来不动产统一征收立法接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以不动产财产为中心构建征收补偿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属与土地使用权补偿归属分离符合法律与现实诉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制度的构建应遵循市场价值规律、保障被征收入居住条件、平等公正原则。
简介:研究目的:以深圳市为例,利用调查问卷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的房屋征收评估与安置补偿标准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方法: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法文献综合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前后深圳市房屋征收评估值类似。深圳市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其类似房地产价值相近,征收房屋的补偿额可以保证被征收户主在同等位置购买类似二手房、较远地区购买二手商品房,建议保持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以及增加对搬迁去居民工作、学习以及生活成本增加的补偿。